招股书中披露德恩精工曾在新三板中短暂挂牌,于是我们查阅了一下当时公司在股转系统中挂牌的情况。公司2015年12月9日登陆新三板,2017年2月就向股转系统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书,其挂牌时间可谓是真的短。
更重要的是,公司挂牌一年多的时间内,竟然没发生过一次融资!作为一家“行业龙头”,一年多内竟没有得到一家投资人的关注,我们倒为德恩精工感到一些不平。
当然,这不是重点。新三板毕竟是潭死水,A股上市才是王道,也才配得上龙头的市场地位,这不德恩精工就IPO来了吗?新三板虽成过往,但披露的材料可没有过时之说。我们特意比较了一下公司的招股书以及在新三板披露的2015年年报。
结果,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德恩精工招股书和年报数据矛盾之处很多,而且有的数据还相差幅度非常大,我们就不知道是公司在新三板的时候年报涉嫌捏造,还是现在的招股书涉嫌虚假陈述了?
先来看利润表吧,招股书披露,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3.89亿元,净利润5319.14万元。而新三板年报披露同期营业收入3.79亿元,净利润5800.96万元。相比招股书中的数据营业收入少了1000万元,净利润倒增加了481.82万元。
我们研究的招股书少说也有几百来本了,这种情况也见过,但出现这种偏差往往是存在两种原因。一是后期的会计更正,二是合并主体不同。我们一一来看。
先看德恩精工有没有会计政策以及会计估计上的变更。招股书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仅仅是根据财政部更新的一些会计处理规定对报表作为微调,对于公司的核心财务数据几乎没有影响。会计估计方面招股书则是直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那只能是主体不同了吧?据招股书披露,公司报告期内有12家子公司。而新三板中2015年年报披露的合并主体为8家子公司。似乎存在差异。
但其实不然。首先,新三板年报中合并的8家子公司全部包含在招股书中合并的12家子公司中,且这8家子公司也未披露之后有任何会计变更。那么重点就在招股书中合并的另外4家子公司了。
通过对比,上述4家合并在招股书中却未合并在新三板年报中的子公司分别为德恩精工(屏山)有限公司、美国希普拓公司、韩国希普拓公司以及德恩精工(嘉善)有限公司。这四家子公司的成立时间分别为2017年4月、2016年7月、2016年11月、2018年2月,都在2015年之后,不在2015年年报的合并范围之内。
这下一目了然了,2015年新三板年报与招股书中合并的会计主体是一模一样的!那么偏差的原因在哪儿?我们发现年报与招股书的会计事务所是不同的,年报审计机构为亚太会计事务所,而招股书审计部门是立信会计事务所。
正常来说,由于利润表按照责权发生制的会计准则编制,不同审计机构对于权利的发生以及行使的判断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因此我们暂对上述利润表中的差异保留一定的包容度。而相对来说,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准则指定,仅以当期收付的现金或等价物作为记账依据,基本不存在因审计机构不同而出现偏差的情形。
那我们来看看德恩精工2015年的年报以及招股书中的现金流数据。据招股书披露,2015年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4704.55万元,新三板年报披露的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6714.05万元!两者差了2009.5万元,偏差高达42.71%。这下恐怕我们也没法帮公司开脱了。是否存在财务造假,发审委恐怕需要应该严格审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