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期内协创数据智能摄像机、固态硬盘和车联网智能终端等三类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波动较大。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主要产品收入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其行业特点;(2)说明部分新增客户成为前十大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主要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3)说明除智能摄像机以及固态硬盘以外其他的销售收入均呈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继续持续下降;结合产品生命周期、技术走势说明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一致;(4)结合目前客户的经营状况说明是否存在类似易视腾科技存在纠纷而停止合作或即将停止合作的情形;结合产品生命周期、技术走势说明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一致;(5)结合发行人所处消费电子相关产业政策、现有产品研发及应用、技术和人才储备、在手订单、合同条款、竞争对手、2020年1季度及上半年预计业绩实现情况及主要客户的收入变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与现有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替代或未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各期,协创数据前五大供应商变化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要供应商变化较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上述供应商是否和发行人及关联方及其前员工存在关联关系;(2)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的合作在关键条款、采购价格、付款结算等方面的约定是否和其他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存在明显异常,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3)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最终生产厂商情况,芯片是否主要为国外厂商,新冠疫情对发行人原材料供应及价格等的影响,是否对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深圳方鼎采购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协创数据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报告期波动情况的合理性;(2)结合与可比公司具体产品结构与类型差异、客户集中度、行业地位与产品竞争力、销售区域与半径、发行人生产地、费用具体项目等因素,说明发行人报告期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远低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具体费用项目,说明发行人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真实性、完整性,是否存在其他方为发行人承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