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期瑞鹄汽车模具关联方奇瑞汽车、成飞瑞鹄分别为第一大客户、第一大供应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关联方奇瑞汽车、成飞瑞鹄分别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第一大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是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上述情形是否充分披露并进行风险揭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2)发行人与奇瑞汽车业务合作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如未来奇瑞科技减持发行人股份,对发行人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其供货份额是否会出现重大变动;(3)向奇瑞汽车及其他关联方销售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4)成飞瑞鹄是否生产与发行人类似的产品,发行人委托成飞瑞鹄加工模具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5)本次募投投产后,是否将进一步增大关联交易,发行人未来关联交易方面的计划安排,规范关联交易和降低关联交易占比的具体措施,是否建立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瑞鹄汽车模具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但下游汽车行业的产销量近两年呈现下滑趋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主要产品收入在下游汽车行业的产销量近两年呈现下滑趋势的环境下仍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年及2020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是否存在滞后性;(2)报告期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新增客户开拓后迅速扩大销售的原因,部分传统客户销量下降的原因;(3)新增客户中境外客户2019年度销售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4)报告期销售收入金额变动与合同约定或实际交货周期是否存在匹配关系,是否存在提前或者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形;(5)说明国家汽车产业政策调整、汽车消费市场现状和趋势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模式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相关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瑞鹄汽车模具代表:(1)说明主要原料铸件2019年采购均价大幅度下降,机器人采购金额及委外加工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产品单价及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说明导致2018年毛利下滑,2019年毛利上升的因素,报告期毛利率变动是否合理;(3)说明2017年外销毛利率低于内销毛利率,2018及2019年整体高于内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内外销毛利率与成飞集成差异较大的原因;(4)说明发行人模具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成飞集成和天汽模的原因及合理性;(5)说明在存货金额相近的情况下,2019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远小于2018年末的原因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瑞鹄汽车模具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国有企业改制及管理层收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美籍自然人LEI GU代持发行人股权的原因,发行人是否以此获取外资身份,并享受税收优惠,享受税收优惠的合计金额,上述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嫌犯罪,是否存在被追缴曾享受的税收优惠的风险,是否取得相关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2)股权代持及解除行为是否经过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相关国有股权产权转让过程是否存在瑕疵,是否符合国有资产向管理层转让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