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大思诺机车信号产品技术初始来源北京交大技术成果的授权使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曾经在北京交大任职。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后续开发的机车信号CPU组件版本(SIL4认证版)等知识产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的研发能力,是否对北京交大存在重大依赖;(2)曾任职于北京交大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校期间兼职以及创办企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发行人作为北京交大参股的企业使用“北京交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4)北京交大授权发行人使用技术的情况,发行人使用授权技术的研发、生产情况,发行人在授权技术基础上形成的新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归属情况和权益分配情况,授权技术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贡献等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交大思诺客户集中度较高,第一大客户及第一大供应商均为中国通号及其下属企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中国通号及下属企业既是发行人客户又是发行人供应商的原因,发行人向其采购和销售的产品定价是否公允,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类似情况;(2)中国通号等客户是否还为发行人同行业其他公司提供服务,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在中国通号全资子公司通号设计院为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中国通号未来销售是否会受到不利影响、是否存在被通号设计院替代的风险;(4)外协加工是否涉及核心技术及核心生产环节,对中国通号等外协加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各期末交大思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应收账款的信用期及账龄分布情况,说明报告期期末账龄组合中应收账款逾期及期后回款情况,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是否合理、充分,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2)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3)结合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变化和收入变动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延长信用期以增加销售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交大思诺经营业绩波动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各类型产品报告期销售波动较大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相关原因及合理性;(2)2018、2019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相比2016、2017年第四季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