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主要风险及问题
一、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贸易保护政策的常见措施是征收进口关税、反倾销、贸易谈判等。报告期内,
公司出口销售额分别为 66,073.50 万元、93,612.80 万元和 89,691.93 万元,占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 73.68%、86.98%和 85.41%。因此,如果境外客
户所在国对公司产品采取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加征反倾销税等贸易保护措施,则
将对公司产品出口至上述国家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2018 年 9 月 18 日,美国政府宣布于 2018 年 9 月 24 日起对包含锌锰
电池在内的 2,000 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 10%关税;2019 年 5 月 9 日,美国政府宣
布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包括锌锰电池在内的 2,000 亿美元清
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 10%提高到 25%。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出口到美国的
销售收入分别为 26,211.43 万元、27,804.36 万元、30,288.18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 29.19%、25.80%和 28.7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美贸易战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但是若中美贸易战持续进行或者进一步升级,公司的美国客户可能会削减订
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的关税,导致公司美国市场出口销售收入和
盈利水平下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生产电池所需的锌粉、电解二氧化锰、钢壳和锌筒等,公
司根据产品销售订单情况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择机从市场上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1.77%、73.35%和
73.40%。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存在一定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主
营业务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受未来市场供需、经济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
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则将对公司盈利情况
产生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家
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无线安防设备、户
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领域。因此,公司主要产品需求与宏观
经济具有一定相关性。尽管公司与乐购、家乐福、麦德龙、迪卡侬等国际知名商
业连锁企业及松下、飞利浦、三星等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建
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受单一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程度有限,但若
出现全球范围内宏观经济的不利波动,则可能出现对锌锰电池需求下滑的不利局
面,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使公司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400.65 万元、1,739.30 万元和-853.04 万
元。由于公司出口销售规模大,公司出口业务而产生的外币资产存在因汇率的不
利波动产生较大金额汇兑损失的风险。另外,如果人民币不断升值,以外币计价
的出口产品会因人民币升值而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存在部分客户流失或订单移
至其他国家的风险。
五、出口退税税率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锌锰电池出口销售享受 15%、16%的增值税出口退税
率。在国际上,出于增强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进出口贸易等原因,出口
退税是使用较为广泛的对本国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税收是调节宏观经济的
重要手段,国家可能根据国内贸易形势和财政预算情况的变化,对增值税出口退
税政策进行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额分别为 5,259.93 万元、
10,034.97 万元和 9,506.76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3.20%、167.71%和76.14%,若未来由于宏观经济变化导致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使
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企业所得税率变化风险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自 2015 年至 2017
年,2016 年度至 2017 年度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评定,认定有效期自 2018 年至
2020 年,2018 年度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公司将于 2021 年内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评定,如果公司的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不能顺利通过复审,或者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
不能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8 年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为 25.66%,每股收益为 1.02 元。若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
净资产将随之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短期内产
生的效益难以与股本、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
段时间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八、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0,489.42 万元、17,915.60 万元和
22,107.1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82%、16.62%和 21.01%。虽然公司
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连锁商业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
且公司已为境外电池销售业务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但若在未来经营发展中部分客
户信用不佳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导致支付困难而拖延支付公司应收款项,将给公
司带来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
九、社保和公积金被追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因此,该部分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存在被追缴的风险。公司共同控
制人针对公司存在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已经作出了承诺,具体承
诺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四、发行人员工及
其社会保障情况”之“(四)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
制度情况”。
十、共同控制人控制风险
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为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上述六人合计可支配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 100%。本次股票成功发
行后,上述六人合计可支配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 75%,仍然为发行人的共同控制
人。
虽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
部控制制度,但共同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
战略、生产经营、人事安排等事项实施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及
合理性,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此外,尽管共同控制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来规避公司僵局,但仍存在
共同控制人对公司发展战略持不同意见时,公司的决策效率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十一、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发展,组建了稳定的管理团队,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人员规模等将
迅速扩大,这将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内部控制、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若治理结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
理风险。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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