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斯泰新材料主要风险及问题
(一)主要产品较为集中的风险
2016年度至2018年度,浙江德斯泰新材料主要产品PVB中间膜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70%、 91.04%和97.24%。虽然主要产品较为集中有利于
公司集中精力针对细分产品不断开发及改进产品生产工艺, 提高产品品质,增强
技术和成本优势,与客户共同成长,并有利于公司发挥产品规模效应,不断拓
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但是,主要产品较为集中也使得公司的经营业绩依
赖于PVB中间膜产品,一旦该类产品遇到监管政策、下游行业需求、原材料供
应等因素产生的突发不利影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PVB中间膜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PVA树脂、丁醛和增塑
剂。 2018年度, PVA树脂占生产成本的比重为24.57%;丁醛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为13.04%;增塑剂占生产成本的比重为23.13%,故PVA树脂、丁醛和增塑剂的
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
虽然公司日常注重对原材料价格和需求进行预测,且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
价格的短期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小,但是未来受市场需求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
响,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
制带来不确定性。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753.31万元、 10,685.44万元
和11,770.27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91%、 25.11%和23.61%,占同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58%、 34.52%和34.19%。总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
占营业收入比例呈逐渐下降趋势,但应收账款仍处于较高水平。虽然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质量较高,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
应收账款金额可能仍维持较高水平,甚至可能进一步增加,应收账款和客户信用
政策的管理难度将增大。如果公司采取的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公司应
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加大。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叶卫民、齐玲锦和叶新棵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39.94%的股份,按照本次申请公开发行2,125万股测算,发行后三人仍将持有本
公司29.94%的股份。叶卫民、齐玲锦和叶新棵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行政副总监和董事兼行政总监。尽管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聘请了3名独立董事,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组织和制度上对实际控
制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
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
策、财务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实施不利影响,侵害公司或公众投
资者利益的风险。
2016年度至2018年度,浙江德斯泰新材料主要产品PVB中间膜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70%、 91.04%和97.24%。虽然主要产品较为集中有利于
公司集中精力针对细分产品不断开发及改进产品生产工艺, 提高产品品质,增强
技术和成本优势,与客户共同成长,并有利于公司发挥产品规模效应,不断拓
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但是,主要产品较为集中也使得公司的经营业绩依
赖于PVB中间膜产品,一旦该类产品遇到监管政策、下游行业需求、原材料供
应等因素产生的突发不利影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PVB中间膜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PVA树脂、丁醛和增塑
剂。 2018年度, PVA树脂占生产成本的比重为24.57%;丁醛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为13.04%;增塑剂占生产成本的比重为23.13%,故PVA树脂、丁醛和增塑剂的
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
虽然公司日常注重对原材料价格和需求进行预测,且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
价格的短期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小,但是未来受市场需求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
响,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
制带来不确定性。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753.31万元、 10,685.44万元
和11,770.27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91%、 25.11%和23.61%,占同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58%、 34.52%和34.19%。总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
占营业收入比例呈逐渐下降趋势,但应收账款仍处于较高水平。虽然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质量较高,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
应收账款金额可能仍维持较高水平,甚至可能进一步增加,应收账款和客户信用
政策的管理难度将增大。如果公司采取的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公司应
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加大。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叶卫民、齐玲锦和叶新棵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39.94%的股份,按照本次申请公开发行2,125万股测算,发行后三人仍将持有本
公司29.94%的股份。叶卫民、齐玲锦和叶新棵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行政副总监和董事兼行政总监。尽管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聘请了3名独立董事,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组织和制度上对实际控
制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
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
策、财务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实施不利影响,侵害公司或公众投
资者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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