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盛昌历史上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香港华盛昌机械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其处置华盛昌有限资产是否履行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历史上股权转让及产权转让,相关安排是否损害华盛昌有限及债权人利益,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3)股权转让的程序是否存在瑕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各期,华盛昌境外销售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美国主要客户关于加征关税分担约定及执行的具体情况;(2)加征关税前后发行人对美国主要客户的定价机制及政策、产品价格、销量及订单变化情况,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影响;2019年前三季度与2017年、2018年同期相比对美国主要客户收入下降的原因;(3)在加征关税的影响下,未来对美产品出口的趋势和可能产生的重大变化;发行人对美销售是否存在较强的被替代性;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华盛昌ODM模式毛利率相对稳定,直销和经销毛利率波动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ODM模式毛利率相对稳定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经销与直销毛利率波动趋势不一致,且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一致;(3)报告期内其他模式毛利率较为稳定,但自主品牌经销模式毛利率逐年增加且在2018年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华盛昌代表说明:(1)发行人收购华之慧科技原有业务成立华之慧实业后,发行人通过华之慧实业对外采购金额和数量出现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华之慧科技是否存在为发行人输送利益和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