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主要风险
一、与本行业务相关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1. 与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1)与贷款组合质量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不良
贷款余额分别为 368.88 亿元、272.70 亿元及 262.91 亿元,同期客户贷款总额分别为
42,768.65 亿元、36,301.35 亿元及 30,106.48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86%、0.75%及
0.87%。本行秉承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发放贷款主要面向大型企业、小企业法人及个
人客户,持续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精细化及专业化水平,完善信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在高基数上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也存在周期性、结构性的困难
和矛盾,国际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我国或世界其他主要经
济体的经济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可能对本行借款人的流动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使得贷款组合质量下降。此外,如果本行的信用风险相关政策、流程、体系
未能有效运作,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可能下降。贷款组合质量下降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
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与个人贷款相关的风险
本行拥有庞大的个人客户基础,提供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其他
消费贷款)、个人商务贷款、个人小额贷款、信用卡透支及其他等多种个人贷款产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个人贷款总额为 23,198.40 亿元,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
的 54.24%,不良贷款率为 1.07%。本行个人贷款客户数量众多、地域分布广泛。本行
已采取各类风险管理措施以控制个人贷款信用风险,但如果受到经济周期波动、就业形
势变化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或者本行对个人不良贷款的催收与保全效果无法达到预
期,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与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相关的风险
本行构建了农户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涉农商户贷款、县域涉农小微企业
贷款、农业龙头企业贷款五大涉农贷款组成的产品体系。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涉农贷款为 11,614.95 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072.86 亿元。虽然此类贷款
风险较为分散,但涉农行业和农户较易受到自然灾害、动植物传染病及农产品价格波动
等因素的不利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致使某些涉农行业和农户因经营状况恶化而出现偿
债能力下降,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为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
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统计口径统计)达 5,449.92 亿元,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12.74%。虽
然此类贷款单笔金额小、期限短、行业分散,但是由于小微企业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小、
抗风险能力较低,当经济周期、市场因素和自然环境等发生变化时,容易受到流动资金
缺乏、营业费用和成本上升等因素的不利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从
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与贷款减值准备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减
值准备总额分别为 1,279.26 亿元、885.64 亿元及 714.31 亿元,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2.99%、
2.44%及 2.37%,拨备覆盖率分别为 346.80%、324.77%及 271.69%。本行实行审慎的减
值准备计提政策,根据对影响贷款组合质量的多项因素进行评估和预测计提贷款减值准
备,包括但不限于本行借款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及意愿、抵质押物的可变现
价值、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借款人所属的行业以及宏观经济等多项因素的影响。如果上
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或者本行对于影响因素的评估和预测出现偏差,可能导致本行增
加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与贷款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1)与贷款行业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
款总额分别为 15,524.02 亿元、13,919.01 亿元及 10,793.92 亿元,分别占客户贷款总额
的 36.30%、38.34%及 35.85%。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款的前五大行业
为: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②制造业,③金融业,④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⑤批发和零售业;本行投放于上述五个行业的贷款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26.98%、15.47%、12.40%、12.36%和 5.70%。如果本行贷款较为集中的行业
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使本行上述行业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与贷款地区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本行贷款区域分布较为均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中部地区、长江三
角洲和西部地区贷款居前三位,分别为 10,303.35 亿元、7,967.52 亿元和 7,663.42 亿元,
占比分别为 24.09%、18.63%和 17.92%。如果上述地区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
致处于上述地区或在上述地区大量从事业务的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对本行的资
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与贷款客户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向前十大单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余额为 2,457.51 亿
元,占客户贷款总额的 5.75%。如果前十大客户贷款的质量恶化,可能导致不良贷款增
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与贷款担保物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票据
贴现分别占全部贷款总额的 25.47%、6.60%、49.76%、8.71%和 9.46%。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中 25.47%为信用贷款,主要基于对客户的
信用评估发放。本行在发放信用贷款时对借款方的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偿债能力、
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执行严格的准入标准,但如果借款人经营情况发生重
大恶化导致还款能力下降或受其他原因的影响而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本行的资产质量、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中 6.60%是由第三方或借款人的关联方提
供的保证作为担保。虽然本行重视客户第一还款来源,严格客户准入标准,但如果借款
人偿债能力大幅下降,同时保证人财务状况显著恶化、无法履行保证责任,本行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本行面临法院或任何其他司法或政府机关认
定担保无效、拒绝或无法执行该项保证的风险。如果本行不能处置保证人相关资产,本
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中 58.47%有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担保,本
行接受的担保物主要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林权、定期存款、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
具、贵金属、股本证券、债券、应收账款及收费权。本行对不同的抵质押物设置了差异
化的最高抵质押率(贷款价值对抵质押物价值的比率)。上述贷款抵质押物价值可能会
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本行也面临法院或任何其他司法或政府机关认定担保无效、
拒绝或无法执行该项担保的风险,本行可能无法通过处置或执行抵质押物获得足额补
偿,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待处理抵债资产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待处理抵债资产账面原值为 2.10 亿元,计提待处理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为 0.27 亿元,待处理抵债资产净值为 1.83 亿元。为及时处置不良贷
款,当债务人不能用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时,本行将把通过生效协议或法院裁定而受
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财产或财产权利转为待处理抵债资产并相应核减贷
款余额。由于抵债资产可能存在账面价值高于当期实际价值、保管费用与处置费用上升、
抵债资产自然损耗或抵债资产价值下降等情况,本行未来在处理抵债资产时可能面临一
定的损失风险,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与房地产行业贷款相关的风险
本行房地产相关贷款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上述贷款面临宏
观经济调控、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多种风险。本行坚持稳健审慎
的风险偏好,开展房地产业务组合配置管理和业务风险控制。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的房地产业企业贷款为 563.45 亿元,占客户贷款总额的 1.32%,不良贷款率为
0.03%;本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为 14,178.98 亿元,占客户贷款总额的 33.15%,不良贷款
率为 0.36%。如果未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度不利变化,有可能影响本行房地产相
关贷款的质量以及未来的增长速度,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9)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相关的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
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 1,511.13 亿元,无不良贷款。
此外,本行也投资公司债券、信托投资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这些产品募集资金可能用
于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偿还能力受宏观经济等因素
影响,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并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0)与“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对“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出台了一系列指导要求。本
行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监管要求,坚持“有保有
压、有扶有控”,严格控制“两高一剩”领域融资支持。对于“两高一剩”行业,如果
宏观经济金融环境或行业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部分借款人经营环境出现恶化,
影响其偿债能力,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与金融市场投资业务、交易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行金融市场投资业务主要包括投资债券、同业存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
资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金融市场投
资业务余额为 33,874.87 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 35.60%。本行所投资资产的发行人或
实际融资主体受自身经营或者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及利率、汇率、流动性等因素影响,
在财务和流动性方面可能出现困难,无法按照约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进而可能影响
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此外,本行在金融市场交易业务中,严格把控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等相关风险,但仍
然存在交易对手在合约到期时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违约风险。
3. 与表外信贷承诺相关的风险
本行表外担保及承诺主要包括本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贷款承诺
等。虽然本行预计上述表外担保及承诺于期满前不会全部或部分兑现,但如果客户未能
履约,可能会有一部分表外担保及承诺需要本行兑现。当本行履行责任后,如果不能从
客户处得到偿付,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1. 利率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息净收入。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
行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2,341.22 亿元、1,881.15 亿元及 1,575.86 亿元,占本行营业收入的
89.70%、83.77%和 83.46%。本行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通过久期缺口、利率敏感性缺口
等限额对利率风险实施监控和管理,将利率风险对本行收益和经济价值的不利影响控制
在合理范围之内。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推进,本行面临利差收窄压力。如本行不能
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组合结构并转变定价机制,以有效应对利率波动,本行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还从事若干金融工具的交易和投资,上述交易和投资的价值可能因利率
变化等因素而产生波动,如果价值下降,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汇率风险
本行主要经营以人民币为币种的业务,部分交易涉及美元、港币、欧元等其他币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外币资产占比为 1.26%,外币负债占比为 0.78%。由于
汇率形成与变动的原因复杂,本行无法保证完全规避汇率风险。如果资产负债的币种不
匹配,形成外汇汇率风险敞口,本行可能面临汇率变动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
来的不利影响。
(三)操作风险
1. 本行可能无法完全识别并防范员工、代理网点人员、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诈骗
或其他不当行为的风险
尽管本行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但本行可能难以确保发现员工、代理
网点人员或其他第三方的欺诈或者其他不当行为,可能导致本行遭受财务损失和监管处
罚,并且损害本行声誉。本行客户或其他第三方针对本行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欺诈、盗窃、窃取客户信息等行为)也可能导致本行声誉或经济利益受损,从而对
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与分支机构、代理网点管理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开设 36 家一级分行、322 家二级分行、7,914 家
支行及其他类机构。基于“自营+代理”的运营模式,本行通过 7,962 个自营网点与 31,757
个代理网点开展业务。本行重视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形成了内部监督评价体系,采
取多项措施进行风险管理,同时将代理网点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但如果该体系或措
施不能防范所有分支机构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风险,可能使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3. 与信息系统相关的风险
本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业务以及提升本行竞争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行建
立了“两地三中心”的一体化运行维护体系和灾备架构,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
护制度,针对不同安全级别的系统,建立相应等级的灾备系统,并定期开展演练。
如果信息系统或相关电信运营商及互联网络出现局部或全面故障,可能导致本行的
业务运营中断。这些故障可能由自然灾害、电力或通讯中断、软硬件故障、网络攻击等
多种原因导致,其中有些因素并非本行所能控制。机密数据的安全性对本行的经营具有
关键性的影响,本行可能无法完全避免不可预见的网络攻击、安全漏洞或软硬件缺陷等
造成的机密信息的丢失与泄露。本行部分信息系统的开发或维护工作目前外包给第三
方,鉴于外包的固有风险(例如第三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关系或泄露机密数据及商业秘密
等),第三方可能无法持续向本行提供稳定、优质的信息技术服务。如果发生任何上述
事件,可能导致本行业务运营中断、客户流失、遭受经济损失或受到监管机构处罚,从
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 法律风险
本行在日常经营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和指导原则。尽管
本行健全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并持续提升法律风险管理能力,但本行可能涉及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法律及其他纠纷或仲裁诉讼,进而可能会损害本行的声誉,本行的业务、财
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信用风险
1. 与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1)与贷款组合质量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不良
贷款余额分别为 368.88 亿元、272.70 亿元及 262.91 亿元,同期客户贷款总额分别为
42,768.65 亿元、36,301.35 亿元及 30,106.48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86%、0.75%及
0.87%。本行秉承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发放贷款主要面向大型企业、小企业法人及个
人客户,持续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精细化及专业化水平,完善信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在高基数上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也存在周期性、结构性的困难
和矛盾,国际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我国或世界其他主要经
济体的经济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可能对本行借款人的流动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使得贷款组合质量下降。此外,如果本行的信用风险相关政策、流程、体系
未能有效运作,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可能下降。贷款组合质量下降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
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与个人贷款相关的风险
本行拥有庞大的个人客户基础,提供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其他
消费贷款)、个人商务贷款、个人小额贷款、信用卡透支及其他等多种个人贷款产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个人贷款总额为 23,198.40 亿元,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
的 54.24%,不良贷款率为 1.07%。本行个人贷款客户数量众多、地域分布广泛。本行
已采取各类风险管理措施以控制个人贷款信用风险,但如果受到经济周期波动、就业形
势变化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或者本行对个人不良贷款的催收与保全效果无法达到预
期,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与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相关的风险
本行构建了农户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涉农商户贷款、县域涉农小微企业
贷款、农业龙头企业贷款五大涉农贷款组成的产品体系。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涉农贷款为 11,614.95 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072.86 亿元。虽然此类贷款
风险较为分散,但涉农行业和农户较易受到自然灾害、动植物传染病及农产品价格波动
等因素的不利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致使某些涉农行业和农户因经营状况恶化而出现偿
债能力下降,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为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
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统计口径统计)达 5,449.92 亿元,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12.74%。虽
然此类贷款单笔金额小、期限短、行业分散,但是由于小微企业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小、
抗风险能力较低,当经济周期、市场因素和自然环境等发生变化时,容易受到流动资金
缺乏、营业费用和成本上升等因素的不利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从
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与贷款减值准备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减
值准备总额分别为 1,279.26 亿元、885.64 亿元及 714.31 亿元,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2.99%、
2.44%及 2.37%,拨备覆盖率分别为 346.80%、324.77%及 271.69%。本行实行审慎的减
值准备计提政策,根据对影响贷款组合质量的多项因素进行评估和预测计提贷款减值准
备,包括但不限于本行借款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及意愿、抵质押物的可变现
价值、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借款人所属的行业以及宏观经济等多项因素的影响。如果上
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或者本行对于影响因素的评估和预测出现偏差,可能导致本行增
加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与贷款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1)与贷款行业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
款总额分别为 15,524.02 亿元、13,919.01 亿元及 10,793.92 亿元,分别占客户贷款总额
的 36.30%、38.34%及 35.85%。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款的前五大行业
为: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②制造业,③金融业,④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⑤批发和零售业;本行投放于上述五个行业的贷款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26.98%、15.47%、12.40%、12.36%和 5.70%。如果本行贷款较为集中的行业
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使本行上述行业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与贷款地区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本行贷款区域分布较为均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中部地区、长江三
角洲和西部地区贷款居前三位,分别为 10,303.35 亿元、7,967.52 亿元和 7,663.42 亿元,
占比分别为 24.09%、18.63%和 17.92%。如果上述地区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
致处于上述地区或在上述地区大量从事业务的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对本行的资
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与贷款客户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向前十大单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余额为 2,457.51 亿
元,占客户贷款总额的 5.75%。如果前十大客户贷款的质量恶化,可能导致不良贷款增
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与贷款担保物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票据
贴现分别占全部贷款总额的 25.47%、6.60%、49.76%、8.71%和 9.46%。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中 25.47%为信用贷款,主要基于对客户的
信用评估发放。本行在发放信用贷款时对借款方的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偿债能力、
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执行严格的准入标准,但如果借款人经营情况发生重
大恶化导致还款能力下降或受其他原因的影响而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本行的资产质量、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中 6.60%是由第三方或借款人的关联方提
供的保证作为担保。虽然本行重视客户第一还款来源,严格客户准入标准,但如果借款
人偿债能力大幅下降,同时保证人财务状况显著恶化、无法履行保证责任,本行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本行面临法院或任何其他司法或政府机关认
定担保无效、拒绝或无法执行该项保证的风险。如果本行不能处置保证人相关资产,本
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中 58.47%有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担保,本
行接受的担保物主要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林权、定期存款、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
具、贵金属、股本证券、债券、应收账款及收费权。本行对不同的抵质押物设置了差异
化的最高抵质押率(贷款价值对抵质押物价值的比率)。上述贷款抵质押物价值可能会
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本行也面临法院或任何其他司法或政府机关认定担保无效、
拒绝或无法执行该项担保的风险,本行可能无法通过处置或执行抵质押物获得足额补
偿,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待处理抵债资产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待处理抵债资产账面原值为 2.10 亿元,计提待处理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为 0.27 亿元,待处理抵债资产净值为 1.83 亿元。为及时处置不良贷
款,当债务人不能用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时,本行将把通过生效协议或法院裁定而受
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财产或财产权利转为待处理抵债资产并相应核减贷
款余额。由于抵债资产可能存在账面价值高于当期实际价值、保管费用与处置费用上升、
抵债资产自然损耗或抵债资产价值下降等情况,本行未来在处理抵债资产时可能面临一
定的损失风险,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与房地产行业贷款相关的风险
本行房地产相关贷款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上述贷款面临宏
观经济调控、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多种风险。本行坚持稳健审慎
的风险偏好,开展房地产业务组合配置管理和业务风险控制。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的房地产业企业贷款为 563.45 亿元,占客户贷款总额的 1.32%,不良贷款率为
0.03%;本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为 14,178.98 亿元,占客户贷款总额的 33.15%,不良贷款
率为 0.36%。如果未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度不利变化,有可能影响本行房地产相
关贷款的质量以及未来的增长速度,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9)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相关的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
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 1,511.13 亿元,无不良贷款。
此外,本行也投资公司债券、信托投资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这些产品募集资金可能用
于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偿还能力受宏观经济等因素
影响,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并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0)与“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对“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出台了一系列指导要求。本
行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监管要求,坚持“有保有
压、有扶有控”,严格控制“两高一剩”领域融资支持。对于“两高一剩”行业,如果
宏观经济金融环境或行业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部分借款人经营环境出现恶化,
影响其偿债能力,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与金融市场投资业务、交易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行金融市场投资业务主要包括投资债券、同业存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
资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金融市场投
资业务余额为 33,874.87 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 35.60%。本行所投资资产的发行人或
实际融资主体受自身经营或者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及利率、汇率、流动性等因素影响,
在财务和流动性方面可能出现困难,无法按照约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进而可能影响
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此外,本行在金融市场交易业务中,严格把控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等相关风险,但仍
然存在交易对手在合约到期时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违约风险。
3. 与表外信贷承诺相关的风险
本行表外担保及承诺主要包括本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贷款承诺
等。虽然本行预计上述表外担保及承诺于期满前不会全部或部分兑现,但如果客户未能
履约,可能会有一部分表外担保及承诺需要本行兑现。当本行履行责任后,如果不能从
客户处得到偿付,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1. 利率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息净收入。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
行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2,341.22 亿元、1,881.15 亿元及 1,575.86 亿元,占本行营业收入的
89.70%、83.77%和 83.46%。本行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通过久期缺口、利率敏感性缺口
等限额对利率风险实施监控和管理,将利率风险对本行收益和经济价值的不利影响控制
在合理范围之内。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推进,本行面临利差收窄压力。如本行不能
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组合结构并转变定价机制,以有效应对利率波动,本行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还从事若干金融工具的交易和投资,上述交易和投资的价值可能因利率
变化等因素而产生波动,如果价值下降,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汇率风险
本行主要经营以人民币为币种的业务,部分交易涉及美元、港币、欧元等其他币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外币资产占比为 1.26%,外币负债占比为 0.78%。由于
汇率形成与变动的原因复杂,本行无法保证完全规避汇率风险。如果资产负债的币种不
匹配,形成外汇汇率风险敞口,本行可能面临汇率变动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
来的不利影响。
(三)操作风险
1. 本行可能无法完全识别并防范员工、代理网点人员、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诈骗
或其他不当行为的风险
尽管本行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但本行可能难以确保发现员工、代理
网点人员或其他第三方的欺诈或者其他不当行为,可能导致本行遭受财务损失和监管处
罚,并且损害本行声誉。本行客户或其他第三方针对本行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欺诈、盗窃、窃取客户信息等行为)也可能导致本行声誉或经济利益受损,从而对
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与分支机构、代理网点管理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开设 36 家一级分行、322 家二级分行、7,914 家
支行及其他类机构。基于“自营+代理”的运营模式,本行通过 7,962 个自营网点与 31,757
个代理网点开展业务。本行重视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形成了内部监督评价体系,采
取多项措施进行风险管理,同时将代理网点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但如果该体系或措
施不能防范所有分支机构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风险,可能使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3. 与信息系统相关的风险
本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业务以及提升本行竞争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行建
立了“两地三中心”的一体化运行维护体系和灾备架构,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
护制度,针对不同安全级别的系统,建立相应等级的灾备系统,并定期开展演练。
如果信息系统或相关电信运营商及互联网络出现局部或全面故障,可能导致本行的
业务运营中断。这些故障可能由自然灾害、电力或通讯中断、软硬件故障、网络攻击等
多种原因导致,其中有些因素并非本行所能控制。机密数据的安全性对本行的经营具有
关键性的影响,本行可能无法完全避免不可预见的网络攻击、安全漏洞或软硬件缺陷等
造成的机密信息的丢失与泄露。本行部分信息系统的开发或维护工作目前外包给第三
方,鉴于外包的固有风险(例如第三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关系或泄露机密数据及商业秘密
等),第三方可能无法持续向本行提供稳定、优质的信息技术服务。如果发生任何上述
事件,可能导致本行业务运营中断、客户流失、遭受经济损失或受到监管机构处罚,从
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 法律风险
本行在日常经营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和指导原则。尽管
本行健全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并持续提升法律风险管理能力,但本行可能涉及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法律及其他纠纷或仲裁诉讼,进而可能会损害本行的声誉,本行的业务、财
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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