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冠成立于2002年,始终秉承“让品牌到零售更简单”的运营理念,以提升服务、促进销售、优化生产为原则,主要致力于为消费者及企业等提供基于互联网技术下的综合服务,包括技术开发、数据分析及供应链管理服务等。公司现已开拓了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消费互联网业务、面向流通企业的B2B互联网业务、面向制造商的产业互联网业务以及面向政府及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互联网业务。近期领航财经网(www.lhcjnews.com)责编综合整理发现新中冠智能科技存在风险如下:
(一)消费互联网业务集中的风险
公司与银行合作共同运营银行信用卡商城,开展消费互联网业务,为信用卡
持卡人提供商品售前咨询、供应链管理和售后反馈等一系列服务。消费互联网业
务的盈利最终体现为商品在银行信用卡商城的销售收入与运营成本差额(包含采
购成本及各项运营费用等),公司按照商品在信用卡商城的销售价格全额确认收
入。2016年至2018年,公司与招商银行合作实现的消费互联网业务收入占公司当
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6.13%、54.08%和48.27%,占比较高。虽然近年来公司
已拓展与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合作开展消费互
联网业务,同时公司B2B互联网业务和产业互联网业务在逐渐崛起,但如果公司
未来无法与招商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者双方关于销售政策、收费标准等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或招商银行信用卡商城的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将对公司的
消费互联网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二)品牌方返利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消费互联网业务、B2B互联网业务及政府采购互联网业务过程中
均涉及产品的购销。报告期内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中采购的产品主要为3C产品。
3C产品品牌方或大型分销商根据采购情况给予下游销售商返利是3C产品分销行
业的惯例。公司会与品牌方或大型分销商约定,根据公司采购情况给予一定金额
返利,公司可用返利额度抵扣货款。若未来公司采购金额减少,或在未来合作中
约定的返点比例下降,亦或3C产品品牌方或大型分销商未按照约定提供返利,
都将导致返利金额减少,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的业务模式决定其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需要视客户的重要程度及信用
情况,给予重要客户一定信用额度。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512.93万元、16,461.65万元和19,016.8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
例为44.76%、39.06%和31.98%,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规模较大,且公司在开展业
务的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依赖较大,因此,如果客户出现资金周转等问题导致公
司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进而引发流动性风险,则将可能对该公司的业务经
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