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就业局势总体平稳,且就业政策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但《就业促进法》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和苗头性、趋势性问题。
8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劳动力规模高位运行,就业总量压力不减。
每年新成长劳动力1500万
报告指出,我国是人口大国,更是劳动力大国。这主要体现在:
一是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大。虽然2012年以来, 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年均降幅达382万,2018年60岁及以上人口首次超过15岁及以下人口。但目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仍有近9亿人,预计到2035年仍将有8亿劳动年龄人口。
二是新成长劳动力人数多。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834万人,中职毕业生496万人,初中、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人员约169万人。综合起来,每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有1500万人左右、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万人左右。
此外,还有数量较大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量压力不减,对落实法律和实现法律目的形成不小的挑战。
地区就业情况差异明显
报告指出,我国就业存在明显区域差异,为统筹协调就业均衡增长增加了难度。
东部地区:劳动力需求大,失业率较低。
东北地区:因资源枯竭、去产能、国企改制等造成的就业压力较大,人才流失比较明显。
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和转移就业较多。
此外,由于全国各地人才竞争激烈,人才落户、购房等优惠政策不同,导致就业吸引力不同,欠发达地区仍然面临着 “引进难”“留人难”的问题。
就业歧视仍然存在
报告指出,用人单位招录未婚未育女性和残疾人意愿低。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公开表示男性偏好,或者增加限制女性、残疾人的就业条件。
2016年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全国妇联开展了关于女性就业权的调查研究。受生育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影响,24.7%的受调查者表示在求职中感到招聘单位不愿意录用已到生育年龄而尚未生育的妇女。
此外,救济渠道不顺畅。妇联调查数据显示,在职场遭遇性别歧视时,受调查女性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仅占2.4%。由于招录环节的受歧视者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受歧视问题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报告还指出,部分用人单位履行就业公平法律责任不积极、不主动。有的对年龄和学历的要求远超岗位实际需要。
除了上述长期存在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我国《就业促进法》实施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苗头性、趋势性问题。
基层人才缺口较大
随着社会文化变迁,就业观念多元化产生就业选择问题。当前就业观念的个性化差异逐步增大。部分岗位多人竞争,但同时生产一线、基层和艰苦地区人才缺口较大。
劳动力进城与返乡下乡压力并存
报告指出,农民工进城仍将扩大。2018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9.58%,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 2.88亿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 还有大量农村人口将要进城,特别是易地搬迁至城镇的贫困人口,有的没有完全 “以业定搬、以产定迁”。
转移就业工作的区域衔接协作、转移就业劳动力的保障水平和易地搬迁贫困人口的就业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返乡下乡趋势显现。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壮大,带动农民工返乡和高校毕业生等下乡人数增多。
2018年,全国各类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累计达780万人。其中,云南砚山县 (全国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共有1708名返乡创业人员创办市场主体 1349个,带动就业4400多人。
从执法检查看,当前尚缺乏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就业的法律性规定和保障。
银行柜员等AI冲击明显
科技发展提高生产力,替代效应和补偿作用并存。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 等技术的成熟,世界已经进入新一轮科技革命,必将影响包括就业在内的方方面面。
一是替代效应。机器人、无人机、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已经开始替代部分劳动特别是简单重复劳动,使得短期内就业岗位减少。当前,制造业工人、银行柜员等受冲击较为明显。
二是补偿作用。科技进步可以创造新的消费需求、投资需求,从而带动新的生产和新的就业岗位。特别是5G,具有高速率、大容量、低延时的特点,将促进物联网、智慧城市、远程医疗、VR 等走进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推动产业升级,为未来扩大就业提供重要技术支撑,但同时也可能产生新的结构性就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