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大股东被多次违规,报告期内因生产劣质产品被告上法庭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定于2020年11月19日上午9时召开2020年第106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事项。力芯微实际控制人为袁敏民、毛成烈、周宝明、佴东辉、张亮、汤大勇、汪东、汪芳。上述8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亿晶投资84.3%的股权,并通过亿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8.7%的股权。
力芯微致力于模拟芯片的研发及销售,主要产品为电源管理芯片。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一季度,力芯微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76万元、1618万元、3408万元和1450万元。此次力芯微拟募资6.13亿元,用于高性能电源转换及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发展及科技储备基金。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发现,此次IPO力芯微依然疑点重重。首先,力芯微的大股东亿晶投资在最近几年出现了频繁的违法违规情况,其中甚至有拖延一年时间没有披露年度报告的劣迹,而招股说明书中对于亿晶投资的违法行为并没有作出任何披露!其次,在今年3月力芯微获得了三家股东的突击入股,奇怪的是这些在同一时点入股的股东受让价格却存在巨大的差异,这其中很可能涉嫌利益输送!此外,力芯微在报告期内还由于生产劣质产品被下游客户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经过详细的调查,认定力芯微的产品质量确实存在很大问题,而对此招股书中也似乎有意隐瞒并未作出披露!
报告期大股东被多次违规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发现,亿晶投资在最近几年多次被监管机构列入了黑名单,而亿晶投资正是力芯微的大股东!截至最新的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力芯微总股本4800万股,其中亿晶投资持有限公司2773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力芯微总股本的57.77%,为力芯微控股股东。而亿晶投资的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和部分员工。
亿晶投资两次被列入了黑名单分别是由于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以及经营场所异常。2015年7月7日, 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作出决定机关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亿晶投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是在2015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4年度年度报告,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9年6月4日,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再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作出决定机关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亿晶投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这一列入就是整整一年,直到2020年6月12日,亿晶投资才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很显然,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必然不可信,因为一个企业要做良心企业,先要做到遵纪守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息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有可能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而亿晶投资还多次被列入黑名单,这背后的风险值得持续关注,而且招股说明书中对此并没有作出任何披露!
在今年的新增股东突击入股中很可能存在利益输送!2020年3月,力芯微获3位股东突击入股。当时,亿晶投资将其持有的2.92%股权以3220万元转让给聚源聚芯,将1.81%股权以2001万元转让给苏民投君信;温纳联行将其持有的2.02%股权作价1940万元转让给平阳温元。
从这一次突击入股来看,股权定价存在很大的疑问,其中平阳温元的受让价格为20元/股,低于聚源聚芯和苏民投君信的受让价格23元/股。两者的差异超过了10%!按照平阳温元受让的股权数量计算 ,其成本价要节省了超过200万元!也就是说,在同时点的股权转让中,不同的投资人之中存在超过200万元的差异!这是否是在进行利益输送?对此,力芯微应当作出说明!
报告期内因生产劣质产品被告上法庭
此外,笔者还发现,报告期内力芯微因生产劣质产品被下游客户告上了法庭。由于力芯微确实违规最终败诉,被法院判决赔偿客户!
2017年7月14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了《汉创企业(中国)有限公司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文书号为(2015)亭新商初字第0026号。
2013年8月至9月,汉创企业(中国)有限公司与力芯微签订合同,分三次从力芯微处购进6024芯片,但汉创企业生产使用后发现作为力芯微全彩显示屏产品的重要元件6024芯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该芯片质量不合格致使汉创企业的显示屏出售给客户后被迫更换,其他显示屏模组也因质量问题无法出售使用,给汉创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汉创企业多次向力芯微协商解决,但力芯微却迟迟未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汉创企业与力芯微就赔偿事宜未达成解决方案,最终,汉创企业遂诉至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查明,被告力芯微向原告汉创公司提供的芯片存在质量问题,原、被告已在异常联络单上进行确认。此外,2014年1月3日,汉创公司因显示屏模组芯片存在质量问题,赔偿陕西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325元。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判决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汉创企业(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226772元。
而对于这一负面信息,力芯微很显然有意隐瞒了,招股书中并未作出披露!
力芯微致力于模拟芯片的研发及销售,主要产品为电源管理芯片。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一季度,力芯微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76万元、1618万元、3408万元和1450万元。此次力芯微拟募资6.13亿元,用于高性能电源转换及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发展及科技储备基金。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发现,此次IPO力芯微依然疑点重重。首先,力芯微的大股东亿晶投资在最近几年出现了频繁的违法违规情况,其中甚至有拖延一年时间没有披露年度报告的劣迹,而招股说明书中对于亿晶投资的违法行为并没有作出任何披露!其次,在今年3月力芯微获得了三家股东的突击入股,奇怪的是这些在同一时点入股的股东受让价格却存在巨大的差异,这其中很可能涉嫌利益输送!此外,力芯微在报告期内还由于生产劣质产品被下游客户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经过详细的调查,认定力芯微的产品质量确实存在很大问题,而对此招股书中也似乎有意隐瞒并未作出披露!
报告期大股东被多次违规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发现,亿晶投资在最近几年多次被监管机构列入了黑名单,而亿晶投资正是力芯微的大股东!截至最新的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力芯微总股本4800万股,其中亿晶投资持有限公司2773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力芯微总股本的57.77%,为力芯微控股股东。而亿晶投资的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和部分员工。
亿晶投资两次被列入了黑名单分别是由于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以及经营场所异常。2015年7月7日, 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作出决定机关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亿晶投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是在2015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4年度年度报告,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9年6月4日,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再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作出决定机关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亿晶投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这一列入就是整整一年,直到2020年6月12日,亿晶投资才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很显然,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必然不可信,因为一个企业要做良心企业,先要做到遵纪守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息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有可能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而亿晶投资还多次被列入黑名单,这背后的风险值得持续关注,而且招股说明书中对此并没有作出任何披露!
在今年的新增股东突击入股中很可能存在利益输送!2020年3月,力芯微获3位股东突击入股。当时,亿晶投资将其持有的2.92%股权以3220万元转让给聚源聚芯,将1.81%股权以2001万元转让给苏民投君信;温纳联行将其持有的2.02%股权作价1940万元转让给平阳温元。
报告期内因生产劣质产品被告上法庭
此外,笔者还发现,报告期内力芯微因生产劣质产品被下游客户告上了法庭。由于力芯微确实违规最终败诉,被法院判决赔偿客户!
2017年7月14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了《汉创企业(中国)有限公司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文书号为(2015)亭新商初字第0026号。
2013年8月至9月,汉创企业(中国)有限公司与力芯微签订合同,分三次从力芯微处购进6024芯片,但汉创企业生产使用后发现作为力芯微全彩显示屏产品的重要元件6024芯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该芯片质量不合格致使汉创企业的显示屏出售给客户后被迫更换,其他显示屏模组也因质量问题无法出售使用,给汉创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汉创企业多次向力芯微协商解决,但力芯微却迟迟未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而对于这一负面信息,力芯微很显然有意隐瞒了,招股书中并未作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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