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道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业)是一家以铜加工和再生铜冶炼作为主营业务的拟上市公司。在金田铜业于2018年9月14日第三次申请IPO之前,公司也曾分别于2008年3月和2011年下半年两度申请上市,但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与2012年度A股IPO长期暂停的影响,金田铜业的前两次IPO申请均告折戟沉沙。如今再度卷土重来,依然还是犯了不少低级错误。
据公司2019年3月21日报送的更新预披露招股书,2016-2018年报告期内,金田铜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3.70亿元、359.93亿元和406.46亿元,2017年和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7.86%和12.93%,各期营收金额巨大,成长性尚可。可是,当期净利润分别为2.87亿元、4.36亿元和4.18亿元,相应的净利润率分别仅为0.86%、1.21%和1.03%,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不强。
此外,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发现,金田铜业的问题并不少,包括向部分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与该主要客户披露的采购金额存在明显偏差;用于生产电磁线的铜线材产品内部领用量严重偏高,而且铜加工材的产量数据虚高;部分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存在无真实贸易的情况,部分应付票据用于支付合并范围内的关联交易,或涉虚开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规模越来越多,财务基础薄弱的缺点暴露无疑;而且公司还多次出现因进口木质包装产品未向海关申报,受到海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销售收入与多家客户披露的采购金额不匹配
报告期内,金田铜业披露的部分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与客户披露的采购金额存在明显的偏差,其中某些主要客户的收入或采购额偏差还比较大,无法给出合理解释。
据招股书披露,金田铜业报告期内的第二大客户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金属),是上市公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盾安环境(4.550, -0.01, -0.22%),证券代码:002011.SZ)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数据早已并表。
将金田铜业招股书中披露的销售收入,与盾安环境报告期内历年年报披露的相应采购金额进行逐年比较,就会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匹配。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度金田铜业从盾安金属获得的销售收入为4.23亿元;而据盾安环境2016年年报披露,当期与金田铜业披露的销售收入最接近的采购金额为4.80亿元,是当期盾安环境的第一大供应商。如果该项采购确实来自金田铜业,那么金田铜业披露的销售收入就比盾安环境披露的采购金额低了13.62%,差异非常明显。
再来看2017年度,据招股书披露,当期金田铜业对盾安金属的销售收入为5.79亿元;而据盾安环境2017年年报披露,与5.79亿这个数据最为接近的就是向第一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5.24亿元,如果这家第一大供应商就是金田铜业,那么当期金田铜业披露的销售收入就比盾安环境高了9.44%,差异幅度也不小。
最后看2018年度,据招股书披露,当期金田铜业从盾安金属获得的销售收入为5.41亿元;而据盾安环境2018年年报披露,与5.41亿这个数据最为接近的就是向第一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5.17亿元,如果这家第一大供应商是金田铜业,那么当期金田铜业披露的销售收入就比盾安环境高了4.47%,差异依然不小。
显然,在报告期内的三年中,金田铜业披露的销售收入和盾安环境披露的采购金额从未完全一致过,而且两者之间的偏差都比较明显,无法用常识来解释。
与金田铜业“对不上”销售收入和采购金额的公众公司远不止盾安环境一家。报告期内,新三板挂牌公司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晨光电缆,证券代码:834639.OC)和拟上市公司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牛集团),作为金田铜业2016年和2017年的主要客户,也出现了和盾安环境类似的情况。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度,晨光电缆是金田铜业的第五大客户,当期为金田铜业提供了2.45亿元的销售收入;可是,据晨光电缆2016年年报披露,当期与金田铜业披露的销售收入最接近的采购金额为2.58亿元,是当期晨光电缆的第一大供应商。如果该项采购金额确属向金田铜业采购,那么金田铜业披露的销售收入就比盾安环境披露的采购金额低了5.21%,差异也不小。
情况相似的还有公牛集团,据金田铜业招股书披露,2017年度,公牛集团是金田铜业的第四大客户,当期公牛集团贡献了3.90亿元的销售收入;但是据公牛集团招股书披露,当期公牛集团向金田铜业采购的总金额为3.94亿元,金田集团披露的销售收入比公牛集团披露的采购金额低了0.93%,差异虽然不大,但是依然不一致。
而上述销售收入和采购金额到底孰真孰假?由于我们掌握的资料有限,就无从确定了,但这些差异值得发审委高度关注。
内部领用量异常高,铜加工材总产量存疑
金田铜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涵盖了铜冶炼、铜加工和铜深加工的上、中、下游产业链,其中,中游铜加工业务的铜线产品是位于产业链下游的电磁线铜深加工业务的原材料。可是,我们发现,公司生产的下游电磁线产品,消耗的铜线原材料远超常规水平,可能不合常理。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金田铜业的电磁线产量分别为6.03万吨、7.10万吨和8.08万吨;而为了生产电磁线,各期铜线的内部下游产品使用量分别为8.38万吨、11.01和14.07万吨,比电磁线产量分别高出38.97%、55.07%和74.13%。根据生产常识,对于金属加工企业而言,类似高精度轴承和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生产加工可能造成约3%-5%的原材料损耗,而类似铜线加工为电磁线的相对简单工艺,原材料损耗通常低于1%。但是无论如何,超过5%的原材料损耗都属于异常情况,更不要说这一严重偏高的损耗还在持续走高。对于一家自称 “拥有超过30年的铜加工和再生铜生产利用经验”的铜加工大厂而言,出现上述原材料异常损耗的情况,实在是不可思议。
那么是否有部分铜线被应用于其他下游铜深加工业务了呢?
据招股书披露,金田铜业的铜深加工业务包括电磁线(漆包线)和阀门两大细分业务。但是根据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用于生产阀门的中游产品原材料,应该是铜棒,而不是铜线,因此无法以此解释铜线损耗的异常偏高。
除了上述铜线产品内部领用量偏高的异常情况之外,金田铜业2018年度的铜加工材总产量也不准确,虚高不少。
金田铜业招股书称,2018年度,公司的铜加工材总产量为93万吨,而当期我国铜加工材的产量达到1,781万吨,因此公司的铜加工材的市场占有率约为5.2%。
可是,从招股书披露的金田铜业铜加工材的产量数据来看,又不完全是这么回事了。
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度,金田铜业的铜加工材包括铜线(排)、铜棒、铜管、铜板带等四大类,相应的产量分别为46.57万吨、18.23万吨、10.90万吨和9.39万吨,四类铜加工材合计产量仅为85.09万吨,比上述招股书自称有93万吨的铜加工材产量低了8.50%,差异比较明显。
如果把属于铜加工产品下游的铜深加工产品电磁线的产量包括进来,那么2018年度,招股书披露金田铜业的铜加工和铜深加工材合计产量为93.17万吨,这倒是和招股书自称的总产量大体相符了。可是,由于电磁线是铜加工材的下游,在生产电磁线的同时,意味着铜线(排)原材料的消耗,两者的产量不宜重复计算,因此应该从上述93.17万吨的铜加工和铜深加工材合计产量中扣减作为电磁线原材料的铜线(排)内部使用量。
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度,为了生产电磁线,铜线(排)产品的内部下游产品使用量为14.07万吨,如果从93.17万吨的重复计算合计产量中扣除该铜线(排)内部使用量,那么金田铜业2018年度实际的铜加工材和铜深加工材合计产量为79.10万吨,比招股书自称的93万吨产量低了14.95%,偏差反而更大了。
违法违规处众多
除了财务上的一些疑问,在报告期内,金田铜业还有不少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有些取得的承兑汇票,存在无真实贸易背景,还有海关处罚等。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和2017年,金田铜业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获得承兑汇票的转让金额分别为2.31亿元和1.60亿元,2017年度同比下滑了30.74%,跌幅显著。其中,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转让金额分别为2,152.05万元和2,255.20万元,2017年度同比上涨了4.79%,涨幅不算太低。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转让金额占当期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票据转让总金额之比分别为9.31%和14.06%,2017年占比同比上涨了4.75个百分点,涨幅显著。在合并范围内取得承兑汇票转让总金额显著下滑的情况下,涉嫌违规的票据转让金额反而出现上涨,明显不合理。
存在问题的不仅是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转让得到的应收承兑汇票,金田铜业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出具的应付承兑汇票,也存在疑问。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金田铜业开出应付票据总计分别为12.58亿元、2.09亿元和7.84亿元;其中,当期兑付的应付承兑汇票分别为1.00亿元、98.00万元和1.05亿元;而各期与合并范围内单位之间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11.58亿元、2.08亿元和2.00亿元,占当期开出应付票据总金额的92.05%、99.52%和25.51%,金额巨大且占比较高。
其中有没有通过虚开承兑汇票在合并范围单位之间调剂利润?有待金田铜业上会时向发审委好好解释了。
另外,在报告期内,作为典型的财务不规范情形,金田铜业的第三方回款金额持续显著上涨,规模还越来越大。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金田铜业的第三方回款包括客户集团内其他企业代付,外汇管制原因由其他企业代为支付、由换汇机构代为支付,合同方为中间商由最终客户付款,付款方为合同方的供应商,以及客户指定由第三方企业代为支付等五大类情形。
从2016年到2018年的三年报告期内,金田铜业的第三方回款合计金额分别为9,811.14万元、1.10亿元和1.54亿元,持续显著增长,2017年和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了11.64%和40.00%,2018年涨幅明显提高。
报告期内,金田铜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6.76亿元、259.51亿元和329.56亿元,各期第三方回款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分别为0.53%、0.42%和0.47%,在2017年同比下滑之后,又于2018年度再度上涨,很不应该。
最后,在报告期内,金田铜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又两度因填报进口报关信息不实,遭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金田铜业进口铜废碎料,在货物到港之后,公司向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无木质包装,但是经查验后,海关工作人员却发现集装箱中有木质包装,因此公司前后累计7次被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累计处罚金额为6,500元。
另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9月21日,金田铜业下属子公司金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进出口)进口铜废碎料,与上述金田铜业的案例相同,也存在申报无木质包装的报关信息不实,被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当场查获,并被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最终,金田进出口被处以1,000元罚款。
虽然上述两起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值并不大,但是金田铜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报关信息不实,与之前的财务数据不匹配、内部产量统计异常等都属于典型的低级错误,作为一家第三次上会的“老江湖”,这些都是不应该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