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业:四年虚增营业利润共4.45亿,信披存在“四宗罪”
来源:金色光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16 10:57:4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21号)显示,证监会对ST天业立案调查后发现,ST天业涉嫌违法的内容包括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和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债务违约情况、重大诉讼及仲裁。
据证监会调查发现,2014年~2017年,ST天业通过对投资收益、工程成本、财务费用、孙公司营业成本等多个科目的不当操作虚增公司营业利润。
2017年6月,ST天业以1.80亿元的交易对价向吉林省中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中青”)转让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实业”)51%股权,但由于吉林中青并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ST天业仍对天盈实业实际控制,并承担其经营活动相关盈亏。在不符合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情况下,ST天业在2017年确认了投资收益,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将天盈实业纳入合并范围,导致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1.46亿元。
在工程成本方面,ST天业对其东营分公司的盛世龙城项目按照预算总成本结转工程成本,因部分工程结算单没有及时上交,财务部门未能及时将结算值与预算值的差额部分入账,导致ST天业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分别虚增营业利润1094.66万元、34.99万元和5257.17万元。
在财务费用方面,2016年4月~2017年8月,ST天业将向个人支付的融资居间费、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向相关公司支付的财务顾问费等财务费用作为对关联方山东亨业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入账,且隐瞒了与该公司的关联关系,这导致ST天业在2016年和2017年分别虚增营业利润2319.92万元和2260.80万元。
此外,ST天业的境外孙公司明加尔金源公司存货确认错误,导致孙公司在2014年~2016年少计主营业务成本,ST天业各期分别虚增营业利润6902.06万元、5731.23万元和6259.24万元。
上述四个会计科目的不当操作,导致ST天业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虚增的营业利润金额合计分别为6902.06万元、6825.89万元、8614.15万元和2.21亿元,四年间共计虚增营业利润4.45亿元。
除了虚增营业利润外,ST天业还通过操纵所得税费用事项来调整净利润。2016年至2017年,ST天业子公司烟台市存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复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减记所得税费用,导致ST天业在2016年、2017年分别虚增净利润809.36万元和168.34万元;2017年,孙公司明加尔金源公司多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导致ST天业在2017年虚减净利润849.44万元。
上述行为导致ST天业披露的2014年~2017年的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均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ST天业也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涉及四个方面。
首先,ST天业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ST天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划款、开具票据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构成ST天业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的此类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分别为35.53亿元、50.10亿元和11.36亿元,但ST天业并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其次,ST天业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ST天业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9.49亿元、58.84亿元和57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ST天业应当在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其对外提供担保交易事项,但ST天业并未及时披露此类事件,也没有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对外担保事项和对外担保余额。
再次,ST天业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债务违约情况。2017年6月~2018年12月,ST天业多次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涉及债务金额高达39.78亿元。ST天业没有在重大债务违约情况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也没有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
最后,ST天业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自2017年9月起,ST天业涉及多起诉讼、仲裁案件,2017年和2018年,相关诉讼和仲裁的涉案金额累计分别为4.14亿元和58.48亿元。ST天业不仅没有在收到重大诉讼、仲裁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进行披露,也没有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
上述信息披露“四宗罪”导致ST天业自2016年以来的年报和半年报均存在重大遗漏,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和第67条。
因此,证监会对ST天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顶格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受到警告、罚款及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处罚。
8月15日,ST天业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663.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1.93亿元的价格由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城建”)竞得。本次拍卖过户完成后,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