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期内湖南宇新能源的主要原料为LPG,向中海油惠州石化和中海壳牌采购,每年的采购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供应商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对中海油惠州石化和中海壳牌是否存在重大依赖;(2)是否有替代的供应商,替代供应商能否满足发行人的采购量,采购成本与向中海油惠州石化和中海壳牌采购是否存在差异;(3)如果中海油惠州石化和中海壳牌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向发行人供应LPG,对发行人可能产生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湖南宇新能源客户类型包括化工产品贸易商和终端用户两类。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相关产品的可替代性、市场供求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竞争优势,说明报告期对主要新增客户的开发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是否涉及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的情形;(2)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变化较大是否符合发行人的行业与产品经营特征,客户的变化情况和稳定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客户过于分散是否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3)说明中海壳牌和中海油惠州石化既是发行人的LPG原料主要供应商也是销售LPG加工余料的主要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宁波斯隆成立后短期内成为发行人客户的原因,销售收入是否真实。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湖南宇新能源各期营业收入持续大幅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营业收入和销量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可持续,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产能利用率远高于100%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和处罚隐患;(2)2018年将LPG原料用于生产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产品,未再生产和销售乙酸仲丁酯产品的原因及合理;(3)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流量长期低于其同期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根据发改委等相关部委联合制定的方案,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及产品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随着目前新能源汽车及2020年乙醇汽油或甲醇汽油的大规模推广,对湖南宇新能源主营产品MTBE生产和销售、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被淘汰、被替代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2)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3)发行人环保、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