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雷赛智投入较大的PCBA工序主要采用外协完成;IC类电子元器件等主要原材料多数由国外厂商研发生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采用外协的原因及必要性,发行人与外协厂商各自工序在产品生产环节中的具体作用,发行人是否掌握核心工序,对外协厂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2)主要产品在下游设备生产中的作用,是否存在下游客户自主从事控制系统研发、生产的风险,发行人业务未来发展的市场容量及可持续性;(3)相较于竞争对手的核心技术优势、行业地位及替代风险;(4)产品的关键零部件是否依赖于对国外厂商的进口,主要进口地区的贸易政策及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深圳市雷赛智收入持续增长,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且直销模式下客户较为分散。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直销收入与下游客户所处行业景气度和发展趋势是否一致;(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2018年控制器和驱动器销售收入出现滞涨的原因及合理性;(3)内销收入确认原则中所称“确定购货方收取货物并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的具体含义及依据,是否存在安装调试义务,确认时点是否符合销售合同中风险报酬转移约定;(4)直销模式下客户较为分散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采取直销与经销模式的必要性,是否符合业务特点与行业惯例;(5)部分经销商为前员工设立的合理性、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6)直销与经销收入的真实性,经销模式下产品的最终销售实现情况;(7)2019年业绩预计情况,相关依据是否充分、合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深圳市雷赛智综合毛利率水平持续小幅下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细分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差异情况及原因;不同细分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主要产品境内外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3)2018年以来原料价格上涨的背景下,除驱动器以外其他产品平均成本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4)电机产品采用不同采购和生产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外购电机成品直接销售或者组装后销售毛利率水平高达30%以上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深圳市雷赛智代表说明:(1)部分租赁厂房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原因,是否已按地方性法规规定办理“有条件临时使用”的相关手续,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2)前述租赁房产近期是否会被纳入城市更新计划,是否存在无法持续租赁的风险及其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