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期内,浙江甬金金属贸易类客户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且呈增长趋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以贸易类客户为主且贸易类客户再销售给其他贸易类客户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报告期内对贸易类客户销售占比呈增长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贸易类客户存在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3)境外对冷轧不锈钢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是否会持续或升级,是否对贸易类客户产生重大影响;(4)贸易类客户各期末库存、终端销售情况,主要贸易类客户及其后端其他主要贸易商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通过多层经销虚增收入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浙江甬金金属存在部分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与青山集团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产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及是否公允;(2)向关联方无锡日晟和无锡新振泽销售冷轧不锈钢板带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3)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向发行人输送利益或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浙江甬金金属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上下游产业、业务模式、定价机制等情况,说明各细分产品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影响因素及可持续性;2019年6-9月宽幅300系列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是否持续下降;精密300、400系列产品毛利率企稳的状态是否持续,是否存在反复;(2)说明宽幅冷轧300系列、400系列和精密冷轧300、400系列产品毛利率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在产能利用率较高且产能可以部分转换的情况下,将绝大部分产能分配给毛利率较低产品的商业合理性;(3)说明不同类型客户(贸易类、加工类、终端客户等)销售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及其合理性;(4)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类别、客户类型等因素,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