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麒盛科技主要客户高度集中,前三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合计超过7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对前三大客户销售产品的数量、金额及占比,其他供应商情况,销售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2)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客户高度集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3)2018年对舒达席梦思、泰普尔丝涟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对好市多销售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销售收入的可持续性;(4)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下滑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麒盛科技美国市场收入占比均在80%以上。中美贸易摩擦以来,其主要产品已被列入加征关税清单当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美国主要客户关于加征关税的沟通协商及分担情况,相关约定的主要形式和效力,是否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2)加征关税前后售价、成本、毛利率及订单变化情况,对发行人目前及未来的经营状况、主要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3)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计划在越南实现部分产品海外生产的具体安排和计划,面临的风险和障碍;是否可以有效规避加征关税风险;(4)相关风险因素是否已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麒盛科技产品的核心部件主要从曾经的关联方礼海电气处采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礼海电气的历史沿革、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目前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国海是否能对礼海电气施加重大影响,礼海电气现有股东是否存在为唐国海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2)核心部件基本向礼海电气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可替代的供应渠道,对礼海电气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业务链条的完整性;(3)与礼海电气采购交易的定价依据及价格的公允性,报告期内礼海电气的经营情况与主要财务数据,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麒盛科技代表说明:(1)主营业务毛利率2016年-2018年持续下滑、2019年一季度环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原因;(2)境内外销售毛利率、自主品牌业务与ODM业务毛利率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3)经销模式下毛利率水平高于直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