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人营业收入以外销为主,呈逐年增长态势。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在研发投入以及市场开拓方面的具体措施,说明发行人被苹果公司MFI制造商授权终止后,在2015年对其他客户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商业合理性;(2)结合合同协议约定的关键性条款,说明将以产品策划、品牌运营、渠道开发为主的客户定义为零售客户是否符合业务实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结合客户变化、产品结构、技术研发、竞争优势等方面因素,说明外销收入报告期内逐年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境外零售类客户的销售渠道,说明发行人终端销售实现情况;(5)说明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短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发行人的相关应对措施及可行性,发行人越南建厂进展是否符合预期。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并就发行人境外销售的真实性、最终销售情况、新增客户的取得方式、合作方式说明核查方法、过程、结论,采取的核查方法是否足以支持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JAE HK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向JAE HK既采购又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2016年以来发行人与JAE HK销售金额、采购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和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相匹配;(2)USB Type-C产品技术取得情况,是否来自JAE HK公司;(3)发行人是否对JAE HK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与JAE HK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其他利益安排,与JAE HK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4)销售给JAE HK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是否存在异常,2017年、2018年毛利率水平较2016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下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USB Type-C产品毛利率先大幅上升后小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2018年毛利率高于2016年的原因及合理性,信号转换器毛利率水平较高但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前述主要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及应对措施;(2)不同产品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发行人或市场同类产品毛利率变化趋势是否一致;(3)境外毛利率远高于境内毛利率的原因,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4)2016年系统客户毛利率与零售客户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