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风险提示
来源:领航财经资讯网 作者:南希 发布时间:2019-06-11 18:20:30
(一)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型材和系统门窗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 括建筑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一般工业用铝型材和系统门窗。报告期内,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铝合金型材。 公司铝合金型材主要应用于房屋建筑、汽车轻量化、交通运输、自动化设 备、消费电子、电信通讯等领域,应用范围广泛,收入来源多元化。其中建筑 行业为公司下游行业之一,其发展与房地产市场息息相关。近几年,国家加强 房地产调控,对建筑型材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自 2013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增速开始放 缓。发行人建筑用铝型材的销售情况可能将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导致的房地 产投资增速放缓的影响,从而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带来一定的不利影 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超过 80%。其中,公司主要原材料 为铝锭。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 铝锭价格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价格走势存在一定的波动。 2016-2018 年度,公司铝锭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10.75 元/kg、12.64 元/kg、12.35 元/kg。图 2016-2018 年上海期货交易所铝价变化趋势(单位:元/吨)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按照行业惯例,铝加工制品的销售普遍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 虽然公司产品的定价方式为“铝锭价格+加工费”,当铝锭价格波动时公司具备 一定的转嫁成本的能力。但是未来国内铝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铝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给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加工费变动风险 公司对产品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公司加工费报价,主要 是由不同产品类别、工艺、品质要求以及加工复杂程度所决定的。根据行业内定 价模式,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加工费影响较大。 2016-2018 年度,公司所有铝型材产品的平均加工费分别为0.62万元/吨、0.59 万元/吨、0.62 万元/吨,较为稳定。 公司产品加工费水平受客户材质选择、产品深加工程度、销售模式和市场竞 争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如公司收取的加工费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 负面影响。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风险 2016-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5,083.40 万元、63,994.45 万元和 72,945.34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34%、27.08%和 27.19%。报告期内,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 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报 告期内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平均 90.3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100%,销售收款能力较强。 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 时收回,将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公司厂区搬迁风险 2014 年 10 月,清远市城乡规划局对外公示了《清远市银盏特色小镇整体城 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计划将豪美新材目前厂区所在土地在内的 15 平方 公里区域打造成为以温泉度假旅游为主题,融合餐饮、购物、休闲、娱乐、度假、 居住等多种功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小镇。 2017 年 3 月,豪美新材目前厂区土地用途已由工业用地转为城镇住宅用地兼 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宅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未来,豪美新 材将根据政府部门特色小镇开发安排,逐步将现有产能搬迁至其他工业园区。 公司已在清远莲湖产业园取得了搬迁所需的承接用地,并制定了详细的搬迁 计划,公司将统筹安排将豪美新材目前厂区现有产能分步骤地搬迁到清远莲湖产 业园自有地块上。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公司对豪美新材目前厂区土地使用权按市 场法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66,066.50 万元,评 估增值为 56,620.00 万元,该搬迁事项可能导致的预计支出和损失共 29,810.05 万 元,可见土地增值额足以弥补相关支出和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因公司未按 计划完成搬迁,或豪美新材目前厂区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未能覆盖搬迁事项导致的 支出和损失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其将承担公司的所有损失。 若上述搬迁工作未按计划完成,或搬迁后公司生产经营未正常开展,则公司 搬迁期间带来的停工以及搬迁费用将对公司产能和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豪美控股持有发行人 50.37%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南 金贸易持有发行人 33.63%的股权,为发行人的第二大股东;豪美控股全资子公司 泰禾投资持有发行人 1.10%的股权。豪美控股由董卫峰、董卫东分别持有 50%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权,李雪琴持有南金贸易 100%的股权。董卫峰、董卫东及李雪琴三人通过豪 美控股、南金贸易及泰禾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 85.10%的股权。 本次发行后,董卫峰、董卫东及李雪琴三人仍将通过豪美控股、南金贸易及 泰禾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63.81%的股权。 故此,不排除董卫峰等三人凭借其控股地位及一致行动关系损害中小股东益的可能性,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测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是根据当前的宏观环境和微观市场 情况,以公司报告期内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期间费用率水平为参考基础测 算得来。公司虽然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未来如受 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等 不利变化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超过 80%。其中,公司主要原材料 为铝锭。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 铝锭价格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价格走势存在一定的波动。 2016-2018 年度,公司铝锭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10.75 元/kg、12.64 元/kg、12.35 元/kg。图 2016-2018 年上海期货交易所铝价变化趋势(单位:元/吨)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按照行业惯例,铝加工制品的销售普遍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 虽然公司产品的定价方式为“铝锭价格+加工费”,当铝锭价格波动时公司具备 一定的转嫁成本的能力。但是未来国内铝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铝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给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加工费变动风险 公司对产品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公司加工费报价,主要 是由不同产品类别、工艺、品质要求以及加工复杂程度所决定的。根据行业内定 价模式,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加工费影响较大。 2016-2018 年度,公司所有铝型材产品的平均加工费分别为0.62万元/吨、0.59 万元/吨、0.62 万元/吨,较为稳定。 公司产品加工费水平受客户材质选择、产品深加工程度、销售模式和市场竞 争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如公司收取的加工费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 负面影响。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风险 2016-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5,083.40 万元、63,994.45 万元和 72,945.34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34%、27.08%和 27.19%。报告期内,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 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报 告期内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平均 90.3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100%,销售收款能力较强。 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 时收回,将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公司厂区搬迁风险 2014 年 10 月,清远市城乡规划局对外公示了《清远市银盏特色小镇整体城 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计划将豪美新材目前厂区所在土地在内的 15 平方 公里区域打造成为以温泉度假旅游为主题,融合餐饮、购物、休闲、娱乐、度假、 居住等多种功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小镇。 2017 年 3 月,豪美新材目前厂区土地用途已由工业用地转为城镇住宅用地兼 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宅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未来,豪美新 材将根据政府部门特色小镇开发安排,逐步将现有产能搬迁至其他工业园区。 公司已在清远莲湖产业园取得了搬迁所需的承接用地,并制定了详细的搬迁 计划,公司将统筹安排将豪美新材目前厂区现有产能分步骤地搬迁到清远莲湖产 业园自有地块上。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公司对豪美新材目前厂区土地使用权按市 场法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66,066.50 万元,评 估增值为 56,620.00 万元,该搬迁事项可能导致的预计支出和损失共 29,810.05 万 元,可见土地增值额足以弥补相关支出和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因公司未按 计划完成搬迁,或豪美新材目前厂区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未能覆盖搬迁事项导致的 支出和损失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其将承担公司的所有损失。 若上述搬迁工作未按计划完成,或搬迁后公司生产经营未正常开展,则公司 搬迁期间带来的停工以及搬迁费用将对公司产能和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豪美控股持有发行人 50.37%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南 金贸易持有发行人 33.63%的股权,为发行人的第二大股东;豪美控股全资子公司 泰禾投资持有发行人 1.10%的股权。豪美控股由董卫峰、董卫东分别持有 50%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权,李雪琴持有南金贸易 100%的股权。董卫峰、董卫东及李雪琴三人通过豪 美控股、南金贸易及泰禾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 85.10%的股权。 本次发行后,董卫峰、董卫东及李雪琴三人仍将通过豪美控股、南金贸易及 泰禾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63.81%的股权。 故此,不排除董卫峰等三人凭借其控股地位及一致行动关系损害中小股东益的可能性,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测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是根据当前的宏观环境和微观市场 情况,以公司报告期内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期间费用率水平为参考基础测 算得来。公司虽然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未来如受 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等 不利变化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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