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台湾地区代理或经销大陆地区的互联网视听服务(OTT-TV)纳入商业禁止项目表
中新网: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宣布,将在台湾地区代理或经销大陆地区的互联网视听服务(OTT-TV)纳入商业禁止项目表。为防止大陆地区OTT-TV(如爱奇艺、腾讯等)通过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非法经营”,依据相关规定,禁止台湾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提供代理、经销,或从事OTT-TV及其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等服务给大陆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9月3日正式公告后,违反者将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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