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国新办举行2021年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今年将扎实推进中央企业重组组建和专业化整合。稳步推进钢铁等领域的重组整合,在相关领域适时研究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积极推动粮食储备加工、港口码头等领域的专业化整合。
他指出,下一步国资委将会继续支持、鼓励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引入积极股东来参与公司治理。引入积极股东,要按照市场化和上市公司的规则来推进,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绝不能搞“运动式”,也不能搞“拉郎配”。
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彭华岗表示,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照目标任务抓收官。按照三年行动目标要求,要加强督导督办,严格落实考核责任,逐项销号清零。突出实效标准,强化成果考核评估,努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标志性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抓攻坚。全面落实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各项要求,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在各层级子企业落深落实,对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实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激励制度,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
三是要着眼巩固拓展抓推广。做精做深“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等专项工程,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稳步推进钢铁等领域的重组整合
彭华岗表示,今年将扎实推进中央企业重组组建和专业化整合。
在战略重组方面,聚焦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制造强国等国家战略,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稳步推进钢铁等领域的重组整合,在相关领域适时研究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
在专业化整合方面,将以业务做强做精为目标,以优势企业为主体,积极推动粮食储备加工、港口码头等领域的专业化整合,切实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不能把混改视为国企改革的“灵丹妙药”
彭华岗表示,去年中央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混改的项目超过890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3800亿元。中央企业在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开展合资合作的同时,也从加强产业链合作、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出发,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对民营企业的参股投资。目前,中央企业对外参股企业超过6000户。
他强调,混改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国企改革的全部,也不是国企改革的唯一方式。不能把混改视为国企改革的“灵丹妙药”,不是一混就灵,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混改。国有独资企业、全资企业一样也可以搞好搞活。
彭华岗指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坚持“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则,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分类、分层推进,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对推进混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宜改则改,务求改革实效,避免盲目性,避免“一混了之”,同时也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继续支持、鼓励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引入积极股东
彭华岗表示,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出来的一项改革措施,属于鼓励倡导,不是必选。去年大体上有13户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开展了这项改革,总体上效果不错。
他指出,下一步国资委将会继续支持、鼓励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引入积极股东来参与公司治理。引入积极股东,要真正能实现为上市公司赋能,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要按照市场化和上市公司的规则来推进,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绝不能搞“运动式”,也不能搞“拉郎配”。
围绕“两增一控三提高”目标
五方面发力稳增长
彭华岗表示,2022年中央企业“两利四率”指标的目标任务为“两增一控三提高”。“两增”,即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速要高于国民经济增速;“一控”,即资产负债率要控制在65%以内;“三提高”,即营业收入利润率要再提高0.1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再提高5%、研发经费投入要进一步提高。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将紧紧围绕“两增一控三提高”的目标,把完成稳增长任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稳促进、以进固稳,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要坚持把稳增长、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跨周期调节工作的要求,及早制定有利于稳增长的措施,早部署、早发力、早落实、早见效,掌握稳增长主动权。
二是坚持以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激活发展动力。对照三年行动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以赴拔硬钉子、啃硬骨头,提升改革措施的针对性、穿透力,狠抓改革成效。
三是坚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加强行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前沿技术攻关,推动一批重大攻关成果示范应用,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四是坚持强实业兴产业、促进经济循环和产业链畅通。把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提升初级产品特别是初级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科学推进“双碳”工作。
五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中央企业政治优势。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