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住房租赁企业从8月31日起将相关租赁资金均缴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需在9月30日前根据要求完成风险防控金缴交,存量委托房源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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