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高铁)上市进程又有新进展。11月6日,京沪高铁完成了招股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就在两天前,证监会对京沪高铁10月25日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进行了反馈,反馈意见达54条。
反馈意见主要从规范性、信息披露、财会资料切入,其中包括了京沪高铁招股书申报稿首次披露后引发外界讨论的公司定位问题。
根据京沪高铁招股书申报稿,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规模为1870.8亿元,员工人数为67人(含借调人员),人均管理资产规模为27.92亿元。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京沪高铁说明其定位于资产管理公司还是高铁旅客运输公司:结合公司的业务开展具体情况,员工的主要工作分工,说明公司是否为资产管理公司而非高铁旅客运输公司,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是否有完整的业务体系,是否符合首发办法要求的具有完整的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此外,同业竞争也是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关注重点之一。反馈意见要求公司进一步详细补充论证说明并披露发行人与京沪二高铁(注:又称京沪二线、京沪高铁二通道等)等其他平行线路,与沿线普铁及北京局、济南局、上海局之间等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京沪高铁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京沪二线的规划已经酝酿多时。
今年8月,山东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回应市民关切时披露,京沪二线是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重点项目,该项目为国家干线通道,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已更名为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记者注)统筹规划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将于8月份完成潍坊-临沂-新沂段规划设计开标,计划年底完成预可研,明年开展前期工作。目前,该项目路线走向尚未确定,力争“十四五”初开工建设,“十四五”期间建成通车。
证监会关注京沪二线的发展是否会影响京沪高铁的盈利能力,要求京沪高铁对其相较于京沪二线的竞争优势作出说明,并对是否会与京沪二线形成重大同业竞争关系进行量化分析,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也被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此外,证监会还关注了京沪高铁67名员工中的25名借调员工是否签署了劳动合同。“发行人正在对借调人员进行清理,对需要留用的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证监会反馈意见指出,京沪高铁需补充核查说明劳动用工制度是否完善,采取借调人员工作是否符合劳动部门相关规定,从铁路系统借调员工是否存在人员独立性方面的问题。
针对以上反馈意见,证监会要求京沪高铁在30天内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