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IPO:两版招股书经营性现金流相差130倍 销售数据与对客户披露不一致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08 15:29:12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两年前撤回A股IPO申请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科技”)卷土重来。
近日,宝明科技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此次IPO,宝明科技将上市地点由原来的创业板变更成了中小板,保荐机构由国元证券(8.510, -0.03, -0.35%)换为中银国际证券,拟募资金额也由原来的6.18亿元调升至9.43亿元。而所募资金,则分别投向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LED 背光源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均值
公开资料显示,宝明科技主要从事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
数据显示,2016-2018年和2019年1-6月,宝明科技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1亿元、11.42亿元、13.78亿元和9.4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101.77万元、1.35亿元、1.15亿元和7003.08万元。宝明科技在招股书表示,2018年受智能手机市场整体下滑,背光源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净利润有所减少。
不过,中国网财经记者梳理宝明科技同行业可比公司发现,面对同样的市场环境,同行多数公司2018年的净利润持续增长。比如,2016-2018年,隆利科技(31.000, 0.76, 2.51%)的净利润分别为5851.17万元、9902.36万元和1.62亿元;伟志控股净利润分别为639.90万元、2233万元和4510.70万元。
从宝明科技业务构成来看,LED背光源业务占营收的比例为94.5%。销售数据显示,宝明科技该业务与经营状况较为一致的可比公司隆利科技的差距逐渐拉大。2016年宝明科技与隆利科技销售收入接近,分别为6.96亿元和6.46亿元。经过两年的发展,2018年两家公司该项业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83亿元和15.46亿元,隆利科技该业务销售收入2017年、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40.34%和70.56%,而宝明科技同期同比增长分别为51.80%和12.03%。
值得一提的是,宝明科技LED背光源业务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均值。数据显示,2016-2018年,公司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82%、26.21%、21.71%,而2016-2018年同行业均值为16.80%、17.54%和20.34%。宝明科技解释称,主要系公司研发体系和供应链管理体系较为完备,议价能力相对较强所致。
两版招股书经营性现金流数据不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在近期的反馈意见中要求宝明科技补充说明前次申报要求落实的主要问题、落实情况;此次申报和前次申报的信息披露差异情况。不过,宝明科技未在最新版招股书中对上述两个问题作出回复。
据了解,宝明科技曾于两年前申请创业板IPO。中国网财经记者将宝明科技创业板和此次中小板的招股书进行对比,发现公司存在部分财务数据“打架”的情况。
以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例,两版招股书给出的数据分别为1334.82万元和10.28万元。至于同一个数据为何出现130倍的差距,证监会在近期的反馈意见中要求宝明科技补充说明此次申报和前次申报的信息披露差异情况,但目前该公司还没有做出解释。
同时,宝明科技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也较大,上次创业板IPO招股书数据显示,2014-2016年该指标分别为7773.57万元、1.52亿元和1334.82万元;2019年版招股书数据显示,2016-2018年和2019年1-6月该指标分别为10.28万元、1.25亿元、3.28亿元和-1.4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差异分别为-5994.29万元、-1480.14 万元、2.05亿元和-2.18亿元。
对于2019 年1-6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差额大,宝明科技称主要系今年上半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962.39万元;订单量增加且未到应收款项结算期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3.43亿元;随着订单量增加,采购金额增加,期末存货增加3351.93万元;同时期末应付账款增加,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1.03亿元。
厦门天马微电子从前五大供应商列表消失
除了财务数据“打架”,两版招股书的供应商数据也不一致。上次创业板IPO招股书显示,宝明科技2016年的第三大供应商是厦门天马微电子,采购金额为2066万元,而此次招股书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未出现该公司;上次创业板IPO招股书中,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出现在2016年前五大供应商之列,而在此版招股书中位列第4大供应商。
此外,宝明科技招股书披露的销售数据与客户披露的公开数据也不一致。以前五大客户之一信利光电为例,该公司曾提到,2016年宝明科技向其供应的商品金额为1.16亿元;而宝明科技的招股书显示,2016年向信利光电销售商品金额为2.38亿元。
据了解,天马微电子既是宝明科技供应商,又是其客户。招股书显示,2017-2018年宝明科技向天马微电子销售4.022亿元、6.7427亿元产品;天马微电子的供应商没有实名披露,但从采购金额来看,2017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没有采购金额为4.022亿元的;2018年供应商D的金额为6.7382亿元,与宝明科技披露的销售数据也不一致。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致函致电宝明科技,但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责任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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