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青云/见习研究员 唐里 映蔚 洪力/编审
2017年6月19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投资者,以及东航物流核心员工持股层代表,在上海正式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这意味着中国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在民航领域实现“落地”。
作为此次民航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一样本”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于2019年6月21日向上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请。
细看东航物流为上市提交的“成绩单”,仍存在一些“拖后腿”的情形。报告期内,也就是2016-2018年,东航物流存在毛利率变动趋势异于同行、上千员工未购买社保、以及涉嫌信披违规等问题。
毛利率变动趋势异于同行 上千员工未缴纳社保
依托全球航线网络资源的东航物流,主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综合物流服务,主营业务为航空速运、地面综合服务和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等。然而,作为我国民航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一样本”的东航物流,此番上市仍或面临诸多考验。
近年来,东航物流在净利润高速增长的背后,营业收入增速却呈“过山车”态势。
据招股书和东方航空股权转让公告,2013-2018年,东航物流净利润分别为-4.43亿元、0.49亿元、2.13亿元、3.45亿元、7.11亿元、10.83亿元,2014-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111.06%、334.69%、62.1%、105.94%、52.25%。
同期,东航物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9.52亿元、71.35亿元、63.56亿元、58.37亿元、75.47亿元、107.45亿元,2014-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2.63%、-10.92%、-8.16%、29.28%、42.38%。
尽管净利润增速可观,营业收入却呈“过山车”态势。不仅如此,东航物流的毛利率变化趋势也异于行业平均水平。
据招股书,2016-2018年,东航物流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0.41%、20.37%、16.64%。
同期,东航物流的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9.69%、20.07%、17.92%;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3.56%、11.73%、13.22%;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2.75%、11.48%、11.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1.16%、28.98%、28.02%;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9.85%、18.45%、16.24%。
由上述数据可得,行业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9.4%、18.14%、17.36%。可见,行业毛利率变化呈下降趋势,而东航物流的毛利率变化趋势异于行业水平。
问题不止于此,东航物流还存在上千员工未缴纳社保的情形。
据招股书,2018年,东航物流的在职员工人数为6,760人,其中正式员工6,212人,劳务派遣员工548人。然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数据,2018年,东航物流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职工的社保缴纳总人数为4,983人,存在1,229人未缴纳社保的情况。
无独有偶,2017年,东航物流的在职员工人数为5,863人,招股书并未披露劳务派遣工人数,即便按合规的劳务派遣员工人数最大比例10%计算,劳务派遣工人数为586人,则公司的正式员工数量为5,277人。然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数据,2017年东航物流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职工的社保缴纳总人数为2,327人,存在2,950人未缴纳社保的情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缴纳社保不仅保障劳动权益,也是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对于即将上市的东航物流来说,或尚未做好履行社会责任的准备。
子公司多起判决未披露 涉嫌信披违规
除上诉问题外,东航物流多起判决未披露,涉嫌信披违规。
报告期内,东航物流的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和上海东方航空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运输”),分别涉及三起民事纠纷判决案和一起民事纠纷判决案,均未在招股书内披露。
据(2017)苏0591民初6650号文件,2018年7月27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中货航作出判决,原告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财产保险”)与中货航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中货航被判决支付原告三星财产保险7.64万元。
据(2018)沪0115民初47761号文件,2018年12月1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中货航作出判决,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财险”)与中货航存在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纠纷,中货航被判决支付原告人寿保险的损失40.99万元。
据(2017)沪0105民初15514号文件,2018年1月30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中货航作出判决,原告黄建国与中货航存在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货航被判决支付原告黄建国的损失47.88万元。
据(2016)沪0115民初39065号文件,2016年9月2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东航运输作出判决,原告胡宏森与东航运输存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东航运输被判决赔偿原告胡宏森42.18万元,现已给付6.25万元,尚需给付原告35.93万元。
《金证研》沪深资本组观察到,招股书中,东航物流有披露部分的违法违规案件,而其子公司的四起民事判决败诉案,总涉案金额已逾百万元却没有披露,东航物流或涉嫌信披违规。
存在上千员工未缴纳社保和涉嫌信披违规等问题的东航物流,此番上市或将面临诸多考验,《金证研》沪深资本组将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