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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亿扇贝全死了!獐子岛上演灾难大片第三季,扇贝集体暴毙,死因不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
来源: 企业上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5 11:29:4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

回复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37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现就函中问题进行回复说明如下:

2019 年 11月 1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 2019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的风险提示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你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启动 2019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活动,截至目前的抽测结果显示,已抽测区域 2017年、2018 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水平大幅低于前 10 月平均亩产水平,你公司据此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

1、2019 年 10 月 19 日,你公司在回复我部《关注函》(中小板函【2019】第 360 号)称,2017 年度底播虾夷扇贝投苗于 2019 年进入收获期,本年度计划收获采捕约 20 万亩。《公告》称,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公司共采捕2017 年底播虾夷扇贝 14.7 万亩,平均亩产 25.61公斤。根据你公司采捕计划,截至目前仅剩 5.3 万亩未予采捕。请你公司结合第四季度采捕计划,说明上述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是否对你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回复:

1、公司四季度采捕计划

公司 2017 年度底播虾夷扇贝投苗面积为 40.7 万亩,2019 年度计划收获采捕约 20 万亩,剩余面积计划于 2020 年收获。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公司实际采捕2017 年底播虾夷扇贝面积14.7 万亩,按销售部门销售计划及采捕生产计划,11 月、12 月份计划采捕面积共约为5.3 万亩。

2、本次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对公司 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的抽测及数据汇总工作尚在进行中,根据公司 2019 年 11 月 8 日-9日已抽测点位的亩产数据汇总情况,公司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部分海域虾夷扇贝死亡情况可能还将持续,暂时无法判断此次底播虾夷扇贝死亡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核销的具体金额,以及对于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公司 2017 年底播虾夷扇贝(面积 26 万亩)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 1.6 亿元、2018 年底播虾夷扇贝(面积 32.4 万亩)账面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 1.4 亿元,合计账面价值 3 亿元。

2、《公告》称,10 月末底播虾夷扇贝并未出现异常情况。请你公司说明底播虾夷扇贝在10 月末至今短时间内出现较大面积死亡的原因、发现减值迹象的时间,以及此前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你公司是否存在隐瞒减值迹象的情况。

回复:

1、公司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大面积死亡的原因

公司在发现底播虾夷扇贝死亡情况后,提取了浮标及海底潜标等相关环境监测数据,水产专家到现场调取了水样及死亡贝样品,相关分析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公司正组织海洋专家和科研机构,将尽快赶到海洋牧场现场进行勘查并将进行扇贝自然死亡原因分析。截至本公告日,尚未能获知导致本次虾夷扇贝大规模自然死亡的具体原因。

2、公司发现减值迹象的时间

公司贝类资源养护事业部于2019年11 月3日对部分底播区域虾夷扇贝存量进行了拖网摸底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个别区域扇贝出现异常死亡现象,按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内部报告程序。为进一步掌握底播虾夷扇贝目前存量情况,同时根据《危机管理控制程序》、《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于 11 月 7 日启动了 2019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方案暨抽测风险应急预案,启动了獐子岛海域全域加密抽测工作。

2019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公司正式开始进行海上拖网抽测工作(11 月 7 日因大风天气无法出海抽测),当日抽测点位 22 个,占计划总抽测 97 个点位的 23%,全部为2018 年底播虾夷扇贝,抽测平均亩产 2.69 公斤。为了进一步确认存货状态,公司于 11 月 9 日(星期六)进行了一天的抽测(11 月 10 日因大风天气无法出海抽测),根据公司 2019 年 11 月 8 日-9 日已抽测点位的亩产数据汇总情况,公司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第一时间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发布了《关于 2019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的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截至 2019 年 11 月 10 日的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和存货减值风险提示。根据本次秋季抽测现场采捕上来的扇贝情况看,底播扇贝是在近期出现大比例死亡,死亡时间距抽测采捕时间较近,死亡贝壳与存活扇贝的壳体大小没有明显差异,大部分死贝的壳体间韧带具有弹性,部分壳体中尚存未分解掉的软体部分。

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公司共采捕底播虾夷扇贝 17.8 万亩,其中 2016 年底播虾夷扇贝 3.1万亩、2017年底播虾夷扇贝 14.7 万亩,底播虾夷扇贝累计采捕量4,558.66 吨,平均亩产 25.61公斤。从截至到 10月末的采捕作业生产、产销量数据以及虾夷扇贝产品状态看,底播虾夷扇贝并未出现异常情况和存货减值迹象,公司此前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隐瞒减值迹象的情况。

3、根据你公司《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公司于每年 4-5 月、9-10 月分别进行春季、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但你公司 2019 年秋测于 11 月才开始进行。请你公司说明于 11 月才进行抽测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内部规定。

回复:

公司《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规定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的时间为每年 4 月下旬到5 月下旬以及 9 月下旬到 10 月下旬。

根据公司海域生态环境指标监测数据看,海底水温最高值一般出现在 9 月中下旬,10 月份属于高温期刚过时间,是虾夷扇贝体质相对较弱的时期。为了进一步完善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功能,更加有效监测到海底存货状态,避免秋季抽测结果与年终盘点结果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决定将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的时间调整为每年4月下旬到5月下旬以及10 月下旬到 11 月中旬。

2019 年初,公司海洋牧场组织架构调整,成立了贝类资源养护事业部,并于 7 月底成立了贝类资源养护事业部生产质量部,由该部门承接原海洋牧场生产技术管理部担任的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职责,负责根据《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制度,执行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工作。经过了相关工作的交接,10 月 15 日由生产质量部发起了《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审核流程,目前尚在征求意见阶段,主要修订内容之一即将秋季抽测时间由 9 月下旬到 10 月下旬修改为 10月下旬到 11 月中旬。公司于 10月 19 日披露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提到“根据公司《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公司于每年 4-5 月、9-10 月分别进行春季、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系公司在实施历次抽测以及 2019 年春季抽测所遵循的管理规定,在上述关注函中,公司亦说明 2019 年度秋季抽测正在准备中,尚未开始实施的实际情况。本次秋季抽测根据《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并结合贝类资源养护事业部的生产安排,于 11 月初进行符合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及实际管理需要。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特此回复。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央视财经评论丨扇贝又死了?“花样受灾”背后,獐子岛最缺的是心存敬畏

 

 

央视财经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官方帐号

因扇贝“花样受灾”闻名A股的獐子岛又有了新剧情。11月11日晚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据公司11月8日-9日已抽测点位的亩产数据汇总,已抽测区域2017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不足2公斤,2018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约3.5公斤,亩产水平大幅低于前10月平均亩产25.61公斤,公司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

“花样受灾”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扇贝?责任担当,上市公司如何做出表率?

 

11月12日,《央视财经评论》邀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教授江萍和央视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进行评论。

獐子岛:我的扇贝又死了……

新闻链接:针对獐子岛发出公告,深交所迅速发出关注函,要求獐子岛说明上述风险是否对其2019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以及底播虾夷扇贝在10月末至今短时间内出现较大面积死亡的原因、发现减值迹象的时间等。

江萍:剧情雷同让投资者信心受挫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教授 江萍:这次扇贝的剧情跟前两次较雷同,也让投资者信心受挫,虽然这次不排除有自然灾害的原因,但这样的事情已经几次上演,从投资者的反应也可以看出,獐子岛股价开盘就直接跌停了,显示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产生了动摇。

江萍:上市公司应及时发布风险提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教授 江萍:农业类上市公司对存货审计难度极大,关键还是上市公司自身对投资者应有负责任的态度,不要等到监管机构来问询,应该主动加强对生物性资产的审查力度,及时主动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马光远:獐子岛需要给资本市场一个交代

 

央视财经评论员 马光远:獐子岛公告发出后,深交所迅速发出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说明。这个非常及时和有必要,獐子岛要给资本市场一个交代,让广大投资者心中有数。

马光远:不需要每个人都成为扇贝专家

 

央视财经评论员 马光远:我们期待调查结果能尽快公布,水产养殖方面我们有非常权威的专家,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不需要每个人都成为扇贝专家。

责任担当 上市公司如何做出表率?

新闻链接:扇贝出事,对于獐子岛来说不是第一次。早在2014年,獐子岛公告称,2011年与2012年底播海域虾夷扇贝因受冷水团异动导致的自然灾害,受此影响,企业亏损近12亿元,这一事件被戏称为“扇贝跑路”。此后,2018年獐子岛扇贝又“饿死”一批。

江萍:企业应对投资者有敬畏感恩之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教授 江萍:我认为,企业应该对投资者有敬畏和感恩之心,一个是敬畏市场,还有要感恩投资者。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扇贝大规模受灾类似的情况已出现三次,但依然有一些投资者不离不弃、提供支持,作为上市公司应该怀有感恩的心,尊重投资者,尽自己最大努力把公司运营好,来回馈投资者,这是企业应有的态度。

马光远:严惩造假行为是对股市最大保护

 

央视财经评论员 马光远:上市公司应当是相对优秀的企业代表,在经营能力、防范风险、社会责任等方面要做出表率,必须要有担当。我们期待调查结果尽快公布,监管部门的关注要持续跟进,问个清楚,如果真的发现有造假行为,要严厉惩处。

转载请注明央视财经

3亿扇贝全死了!獐子岛上演灾难大片第三季,扇贝集体暴毙,死因不明!深交所闪电下发关注函!

 

核心:

根据公司 2019年 11 月 8日-9 日已抽测点位的亩产数据汇总,已抽测区域 2017 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不足 2 公斤;2018 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约 3.5 公斤,亩产水平大幅低于前 10 月平均亩产 25.61 公斤,公司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

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公司上述 2017 年底播虾夷扇贝(面积 26 万亩)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 1.6 亿元、2018 年底播虾夷扇贝(面积 32.4 万亩)账面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 1.4 亿元,合计账面价值 3 亿元。

2019年前三季度合计营业收入20.1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44%;净利润亏损0.34亿元,下降了245.53%;扣非的净利润亏损0.46亿元,同比下降了725.78%。

主要原因为本期由于底播虾夷扇贝产量下降,相应折旧摊销、海域使用金等固定成本无法摊薄,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因海洋牧场增养殖品种重新规划区域,致使海域使用金分配计入当期数额增大,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同比下降较大。

 

 

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377 号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 2019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的风险提示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你公司于 2019年 11 月 7 日启动 2019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活动,截至目前的抽测结果显示,已抽测区域 2017年、2018 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水平大幅低于前 10 月平均亩产水平,你公司据此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2019 年 10 月 19 日,你公司在回复我部《关注函》(中小板函【2019】第 360 号)称,2017 年度底播虾夷扇贝投苗于 2019 年进入收获期,本年度计划收获采捕约 20 万亩。《公告》称,截至 2019年 10 月末,公司共采捕2017 年底播虾夷扇贝 14.7 万亩,平均亩产25.61 公斤。根据你公司采捕计划,截至目前仅剩 5.3 万亩未予采捕。

请你公司结合第四季度采捕计划,说明上述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是否对你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公告》称,10 月末底播虾夷扇贝并未出现异常情况。请你

公司说明底播虾夷扇贝在 10 月末至今短时间内出现较大面积死亡的原因、发现减值迹象的时间,以及此前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你公司是否存在隐瞒减值迹象的情况。

3、根据你公司《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公司于每年 4-5月、9-10 月分别进行春季、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但你公司2019 年秋测于 11 月才开始进行。请你公司说明于 11 月才进行抽测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内部规定。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11 月 11 日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根据公司 2019年 11 月 8日-9 日已抽测点位的亩产数据汇总,已抽测区域 2017 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不足 2 公斤;2018 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约 3.5 公斤,亩产水平大幅低于前 10 月平均亩产 25.61 公斤,公司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

 

一、2019年秋季抽测情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 11 月 7 日开始启动了2019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活动,本次抽测预计于 11 月中旬前结束。具体时间将随海上作业天气等因素进行微调,调整时间以实际作业过程中的记录时间为准。

1、抽测日期:

2019 年 11 月 8 日-9 日,已完成了 2 天抽测工作(2019 年 11 月 7 日及 10 日因大风天气原因未能出海抽测)。

2、抽测人员:

包括公司抽测船只的船长及船上作业人员;公司贝类资源养护事业部、生产管理中心、财务中心、投资证券部相关人员;海洋产业专家,媒体。

3、抽测船只及方法:

本次抽测由辽长渔 15181、大长捕 5131 两条拖网船只进行拖网抽测,科研 19 号船使用水下摄像系统,协助进行海底底播虾夷扇贝存活情况调查记录。

具体方法为:出海前先将预先计划选取的点位分配给各拖网抽测船只,各船船长按照点位将船只开到指定海域,船上工作人员实施抽测工作,抽测人员在抽测表上记录好抽测的时点、经纬度、面积、存货数值。监盘人员主要工作包括:观察实际抽测时是否按事先选定的点位实施;监督虾夷扇贝的计数、测标、称重是否正确,抽测数据是否正确、完整地记录在抽测表中。

4、抽测面积:

本次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涉及面积 58.4 万亩,涉及目前在养的 2017 年、2018 年底播虾夷扇贝,其中 2017 年底播虾夷扇贝面积 26 万亩;2018 年度底播虾夷扇贝面积 32.4 万亩。计划调查点位 97 个,其中 2017 年底播虾夷扇贝 41 个点位,2018 年底播虾夷扇贝56 个点位。抽点密度约为每 6,000 亩一个抽点点位。

5、抽测结果: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0 日,共抽测完成 40 个点位,占计划 97 个点位总数的 41%。其中2017 年底播虾夷扇贝 8 个,占其计划抽测点位总数的20%;2018 年底播虾夷扇贝 32 个,占其计划抽测点位总数的 57%。

基于抽测现场采捕上来的扇贝情况看,底播扇贝在近期出现大比例死亡,其中部分海域死亡贝壳比例约占 80%以上。死亡时间距抽测采捕时间较近,死亡贝壳与存活扇贝的壳体大小没有明显差异,大部分死贝的壳体间韧带具有弹性,部分壳体中尚存未分解掉的软体部分。

根据目前已抽测点位的亩产数据汇总,已抽测区域 2017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不足 2公斤;2018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约 3.5公斤,亩产水平大幅低于前 10月平均亩产 25.61公斤,公司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

截至目前抽测结果汇总如下:

 

 

为规避虾夷扇贝养殖区域集中的风险,公司在虾夷扇贝底播投苗时划分了多个不相邻的区块。本次抽测,公司根据各个小区块的面积情况设置抽测点位,并将根据最终各个小区块的盘点结果,确定是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及核销成本。

根据各个小区抽测数据看,已抽测区域 2017年底播虾夷扇贝最高区域亩产 3.01 公斤,最 低区域亩产0.52公斤;2018年底播虾夷扇贝最高区域亩产9.01公斤,最低区域亩产0.99公斤。

6、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及核销:

因本次抽测工作未完成,且部分海域虾夷扇贝死亡情况可能还将持续,暂时无法判断此次底播虾夷扇贝死亡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核销的具体金额。

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公司上述 2017 年底播虾夷扇贝(面积 26 万亩)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 1.6 亿元、2018 年底播虾夷扇贝(面积 32.4 万亩)账面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 1.4 亿元,合计账面价值 3 亿元。

二、2019年 1-10月公司底播虾夷扇贝采捕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公司共采捕底播虾夷扇贝 17.8 万亩,其中 2016 年底播虾夷扇贝3.1 万亩、2017年底播虾夷扇贝 14.7 万亩,底播虾夷扇贝累计采捕量 4,558.66 吨,平均亩产 25.61 公斤。从截至到 10 月末的采捕作业生产、产销量数据以及虾夷扇贝产品状态看,底播虾夷扇贝并未出现异常情况。

根据本次秋季抽测现场采捕上来的扇贝情况看,底播扇贝是在近期出现大比例死亡,死亡时间距抽测采捕时间较近,死亡贝壳与存活扇贝的壳体大小没有明显差异,大部分死贝的壳体间韧带具有弹性,部分壳体中尚存未分解掉的软体部分。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扇贝死亡发现及相关风险应对工作

贝类资源养护事业部为了准确制定 2020 年底播虾夷扇贝产量预算,于 11 月 3 日对部分底播区域虾夷扇贝存量进行了拖网摸底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个别区域扇贝出现死亡现象。贝类资源养护事业部按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内部报告程序。为进一步掌握底播虾夷扇贝目前存量情况,同时根据《危机管理控制程序》、《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于 11 月 7 日启动了 2019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方案暨抽测风险应急预案,启动了獐子岛海域全域加密抽测工作。

公司提取了浮标及海底潜标等相关环境监测数据,水产专家到现场调取了水样及死亡贝样品,相关分析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公司正组织海洋专家和科研机构,将尽快赶到海洋牧场现场进行勘察并将进行扇贝自然死亡原因分析。截至本公告日,尚未能获知导致本次虾夷扇贝大规模自然死亡的具体原因。

(二)虾夷扇贝养殖灾害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底播虾夷扇贝是高风险、高收益并存的产业

虾夷扇贝规模化底播增殖是北黄海最大的生物学事件,从日本引种至今已有近 40 年的历史,北黄海生态环境复杂,没有成熟的经验可照搬,自然生态环境在不断变化,底播增殖生产方式人为干预程度较低,因此,在底播增殖过程中,会受所处海域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如底质、水文环境(水深、水温、盐度)、敌害、台风、风暴潮、冷水团、养殖容量、自然灾害、气候异常等环境胁迫因子,均会对公司养殖区域的养殖产品带来重大影响,影响到公司养殖产品的生存安全,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日本、加拿大、秘鲁及我国山东等国家和地区均出现过扇贝养殖大规模死亡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扇贝养殖产业在实现高投入、高产出、高收益的背后蕴藏着非常高的养殖风险。

2、多品种养殖布局、多元化盈利模式

为化解或降低单一品种的盈利能力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由底播虾夷扇贝为主要单一品种逐步向以扇贝、海螺、海参、鲍鱼、海胆等多品种多元化的土著品种养殖格局转型。2018年底播虾夷扇贝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 6.3%、毛利占鲜活产品毛利比重为 13.7%;2019 年前三季度,底播虾夷扇贝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比为 6.0%、毛利占鲜活产品毛利比重为 10.4%,底播虾夷扇贝对公司整体收入及盈利能力的支撑逐渐下降。除活鲜类产品以外,公司不断提升加工类产品、贸易类产品、苗种类产品盈利能力,持续优化公司整体盈利结构。2019 年前三季度,公司苗种类产品收入 8,490 万元,同比增长 6,629 万元,增幅 356%;活海胆收入 2,695 万元,同比增长 1,740 万元,增幅 182%;牡蛎收入 2,195 万元,同比增长 1,442 万元,增幅 192%;海螺收入 6,804 万元,同比下降 1,460 万元,降幅 18%(为海螺采捕作业天数较同期减少所致);活鲍鱼收入 11,704 万元,较同期基本持平。休闲即食类产品收入 7,052 万元,同比增长 1,537万元,增幅 28%;海参加工品收入 13,378 万元,同比增长 810 万元,增幅 6%。

截至目前 2019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尚未完成,具有不确定性,公司针对抽测已出现的状况积极组织专家及时找出原因,并加速完成抽测,理清整体可能遭受的损失。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

 

 

 

 

 

当属2014年獐子岛上演的“扇贝跑路”事件。2014年10月,獐子岛发布公告称,因北黄海遭到几十年一遇的异常冷水团,公司在2011年和部分2012年播撒的100多万亩即将进入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2014年,獐子岛净亏损达到11.89亿元。

而在2018年,类似情况再次上演。2018年2月,獐子岛在公告中表示,由于降水减少导致扇贝的饵料生物数量下降,养殖规模的大幅扩张更加剧了饵料短缺,再加上海水温度的异常,造成高温期后的扇贝长时间处于饥饿状态,最后诱发死亡。此次扇贝“饿死”事件导致的存货核销和计提影响净利润6.29亿元,全部计入2017年损益。2017年,獐子岛净亏损为7.23亿元。

 

 

扇贝跑了海参顶?獐子岛为增添报表利润涉嫌违规采捕-獐子岛集团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359 号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有媒体刊载《扇贝跑了海参顶?獐子岛为增添报表利润涉嫌违规采捕》的报道,称你公司存在伏季休渔期开展野生海参采捕举动,涉嫌违反《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的规定。同时,你公司可能存在严重透支未来海参业务利润的情况。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做出说明:

1、上述报道称,你公司自 2019 年 8 月 15 日开始采捕海参,实际采捕量在 5 万斤以上。根据《条例》,黄海区内刺参的禁渔期为每年的6月 1日至 8月 31 日。请结合你公司海参业务中的海参来源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规定的行为。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结合你公司历年海参采捕时节、采捕量、采捕方式、海参生长周期等,说明你公司在伏季休渔期采捕海参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你公司海参业务可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报道中所述对海参资源进行破坏性采捕、严重透支公司海参业务未来利润的情形。

3、请你公司对上述报道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说明相关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存在需澄清与说明的事项。

请你公司在 2019 年 10 月 1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10 月 14 日

 

 

 

扇贝跑了海参顶?獐子岛为增添报表利润涉嫌违规采捕

 

来自:每日经济新闻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有限公司

每经记者:李诗琪 每经编辑:魏官红

一场台风过后,8月的獐子岛又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和往常一样,早上6点刚过,在渔船上工作了十余年的张想(化名)换上船员专用工作服,逐个检查氧气瓶。但这一天,他接到了一个特殊的任务——在伏季采捕野生海参。未来的几天里,獐子岛(002069,SZ)采捕海参总数达数万斤。

在上演“冷水团”“扇贝跑了”等引发舆论和监管层关注的黑天鹅事件后,昔日A股股王獐子岛的业绩一蹶不振。伴随着证监会调查指出公司涉嫌财务造假,獐子岛的一系列问题似乎难以继续隐瞒,公司内部也出现了诸多反思的声音。而此次在8月伏季采捕海参的举动,再度掀起了波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得知,这次反季节采参行为,獐子岛的部分员工持有异议,在他们看来,这不仅打破了獐子岛多年来大雪配额采参的传统,更会严重透支公司未来海参业务的利润。对此,多位獐子岛内部人士向公司董事长吴厚刚发出一封联名信,对反季捕捞、售卖活鲜海参的价格等情况进行询问。吴厚刚随后内部回应表示,相关举动是为了摆脱经营困境、增添全年报表利润等。但是,獐子岛并未停止该次捕捞。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此次在伏季休渔期的采参行为,獐子岛涉嫌违规。

8月末至今,獐子岛董秘办和证券事务部门的电话长期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未能获得公司方面的回应。而通过与公司多位内部人士、接近獐子岛公司的人士和当地岛民的交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还原獐子岛此次采捕的前因后果。

休渔期采捕海参数万斤 船员接到任务很惊讶

“捞海参是从8月15日左右开始的。”张想回忆道。提及这次采捕,张想至今感到不解。按照海参的生长周期,初冬时节采捕一直是岛上的传统,彼时的海参采捕难度小、个头大。折算下来,公司更有赚头。

“领导没有说原因,但是一听说捞海参,大家都挺惊讶的。”另一位船员告诉记者,面对公司突然下达的采捕任务,船员们面面相觑,却又只能执行。

在接下来的近十天时间里,每天早上7点左右,多艘印着“獐子岛”字样的渔船一字排开,驶向湛蓝的黄海深处。几个小时后,渔船便满载着鲜活的海参回到东獐子渔港附近等待交易。

多位獐子岛内部员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本轮采捕从8月15日一直持续到8月24日左右,实际采捕量大概在5万斤以上,对于公司来说,这并不是个小数目。

采捕行动刚进行几天,消息就迅速在镇里传开。经历了獐子岛公司几次业绩“黑天鹅”之后,如今的獐子岛上,岛民和公司的关系颇为微妙。在獐子岛公司负责经营岛上水产业务与养护海洋资源的前提下,不少獐子岛岛民虽然有着公司股东的身份,但也对公司近况表示不满。

而此次獐子岛在伏季休渔期开展野生海参采捕,或已涉嫌违规。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在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每年的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期间,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都应该休渔。

此外,在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6月修订的《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亦有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的表述。其中,黄海区内刺参的禁渔期为6月1日至8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这一管理条例,人工养殖的特种海产品可不受禁渔期的限制,由养殖方自行捕捞。但根据獐子岛对外公布的信息,其原产地海参属当地野生品种,这无疑要受到以上条例的管控。

獐子岛此前曾披露,獐子岛原产地海参产自獐子岛镇所属4个岛屿的周边海域,采用资源养护,不底播海参苗种,实行大雪配额采捕(对于野生区域的海参采用配额管理方式,在海参品质最好时的大雪时节采捕)。对此,有獐子岛公司内部人士和当地渔民向记者确认,这一带的海参就是“野生海参”。

记者在进一步求证过程中,獐子岛涉嫌违规采捕的行为逐渐得到确认。9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长海县的渔政管理所,据工作人员介绍,该单位是政府方面对獐子岛一带海上作业,尤其是禁渔期的违规捕捞行为最直接的监管部门。

上述工作人员称,獐子岛一带的海域首先应该遵循农业农村部对禁渔期的要求,而《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亦是大连市方面对这一规定的补充。管理条例中特别对海参、鲍鱼、海胆等特种海产品的捕捞和禁渔期安排进行了详细说明。“獐子岛的原产地海参应受到管理条例的约束,在每年的8月份,是不允许采捕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即便是拥有相关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公司或个人,也应按照管理条例进行伏季休渔。

按照这一说法,獐子岛公司8月的采捕海参行为已经涉嫌违规。

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渔政部门对于伏季休渔期违规捕捞行为的监管,更多的是以“抓现行”为主,执法队若没有确凿证据,后续处理将有很大难度。

公司员工提出异议:涸泽而渔、透支收益

国家和地方对于伏季休渔期的规定,是出于对海域内海产品资源的保护,进而获得长期、最大化的收益。对于此次獐子岛伏季采参行为,公司内部有声音认为,这是对海参资源的“提前透支”,对公司未来海参业务的影响或难以估量。

獐子岛一位高管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海参在冬季和夏季的区别主要在于出皮率(海参皮的重量占比)。伏季的海参正处于夏眠阶段,肚子空、水分小,处于生长期,因此要等到冬天长胖之后,才更适合采捕。“夏天的海参小,6个左右才到一斤,等到冬天,3、4个海参就一斤多。按照这样计算,和往年相比,公司相当于每斤少赚了一半。”这位高管说道。

由于反季采捕发生得突然,野生海参生长区域的食物链可能受到影响,海参的未来产量会更加不可控。

“这是拔苗助长,就是为了公司业绩好看。”獐子岛公司的一位内部人士表示。他的担心并非没有依据,对于在这里生活的岛民来说,他们也害怕獐子岛公司会再有突发事件发生,海产品大幅减产,成为外界笑柄。

回溯历史,自2006年正式登陆资本市场以来,獐子岛一度因现代化海洋牧场经营模式风光无两。獐子岛镇前党委书记吴厚刚也借獐子岛改制之际正式下海,至今仍是獐子岛公司的掌舵人。

但在2014年,“冷水团”事件突降獐子岛,即将进入收获期的虾夷扇贝颗粒无收,公司同年亏损近12亿元。2017年,獐子岛再次发生扇贝大规模死亡事件,年度亏损超7亿元。近期,经证监会调查认定,獐子岛近年的业绩涉嫌财务造假。

此次伏季采参本就已经引起公司部分员工的不满,而这批处在争议中的海参也被指低于市场价出售。

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獐子岛公司以每斤100元至130元的价格出售了这批海参。而在往年,獐子岛的原产海参价格一般在每斤160元至180元,价高时每斤甚至超过200元。

“獐子岛的野生海参是市面公认的最好的海参种类,如今售价连普通养殖海参都不如。为什么这么便宜?所有人都想不通。”一位接近獐子岛公司的人士称。据其透露,这次采捕和售卖计划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商议。采捕发生后,部分公司员工也对采捕海参和低价售卖的行为提出异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多位獐子岛公司的内部人士以联名信的形式对捕捞海参和低价售卖向董事长吴厚刚提出询问。

董事长内部回应:为增添报表利润,保证公司“安全”

獐子岛伏季采参在公司内部引发争议,那么,公司和吴厚刚方面做出这样的举动又是为何?

上述知情人士称,针对联名信,獐子岛董事长吴厚刚给出了回应。按照吴厚刚的解释,由于公司的主营产品扇贝资源不足等原因,因此决定改变自产海参经营模式,加大活海参营销力度,这一做法的直接目的便是增添报表利润,保证獐子岛公司今年的安全和不亏损。

对于价格问题,吴厚刚回应称,今年海参销售价格均参照全市海参的市场价,亦结合出皮率、预付款等商业条件。而活鲜海参各季节的价格是公开透明的,合作条件是经过买卖双方协商并经内部逐级批准的。

吴厚刚在回应中提及的“安全”和“不亏损”,或许也道出了獐子岛公司当前面临的挑战。自2014年遭遇“冷水团”风波以来,这个曾经叱咤A股市场的股王就一直徘徊在亏损和退市的危险边缘。2018年,獐子岛艰难扭亏,实现净利润3200余万元。但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政府补助便占公司净利润90%以上。

獐子岛2019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8亿元,同比下降8.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万元,同比下降261.06%。针对再度亏损的业绩,獐子岛方面表示,受海洋牧场虾夷扇贝灾害影响,以及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环境持续低迷的制约,公司运营负荷较重。

不难看出,“扇贝跑了”这场黑天鹅事件给獐子岛带来的负面影响依旧在持续。在这种背景下,公司不得不将业绩重担瞄向了其他海产品。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獐子岛虾夷扇贝的营收已减少至1.19亿元,营收占比自上市以来首次跌破10%。而海参产品的营收上升至1.01亿元,同比上升23.14%,营收占比达7.81%。今年上半年,獐子岛海参产品的毛利率高达69.79%,而这无疑使得其成为獐子岛在短期内增加报表利润的“最优选择”。

除了产品调整,獐子岛不得不依靠卖“家当”稳定业绩。8月初,獐子岛出售了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一宗土地的使用权。8月30日,獐子岛又披露了一项重组计划,拟以2.35亿元出售子公司大连新中海产食品有限公司和新中日本株式会社的相关股权。

但在9月27日,一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宣布獐子岛该次变卖子公司告吹。獐子岛表示,目前公司仍处在调查预处罚待听证期间。由于会计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等情形没有发表明确意见,因此,交易双方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并签订相关终止协议。

“仍然存在可能导致对獐子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今年4月,在《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其无法对獐子岛公司自报告期末起未来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作出明确判断。

如今,獐子岛周边海域野生海参的休渔期已经过去一月有余。据船员透露,伏季采参只是拉开了獐子岛本轮采参的序幕,休渔期结束以来,其海参采捕已成常态。在这种情况下,獐子岛海参是否也会重蹈虾夷扇贝的覆辙,面临资源不足的风险?眼下的獐子岛公司似乎已顾不上这些了。

每日经济新闻

 

证监会:獐子岛涉嫌财务造假,虚增利润1.3亿元、董事长终身市场禁入—证监会罚没344万

 

核心:

根据獐子岛成本结转方法,獐子岛 2016 年真实采捕区域较账面多 13.93 万亩,致使账面虚减营业成本 6,002.99 万元。同时,对比 2016 年初和 2017 年初库存图,部分 2016年有记载的库存区域虽然没有显示采捕轨迹,但在 2016 年底重新进行了底播,根据獐子岛成本核算方式,上述区域应重新核算成本,既往库存成本应作核销处理,致使账面虚减营业外支出 7,111.78 万元。

受虚减营业成本、虚减营业外支出影响,獐子岛 2016 年年度报告虚增资产13,114.77万元,虚增利润 13,114.77 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15%,2016 年度报告中利润总额为 8,292.53 万元,净利润为 7,571.45 万元,追溯调整后利润总额为-4,822.23 万元,净利润为-5,543.31 万元,业绩由盈转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2019 年 7 月 9 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事先告知书》中认定的事实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18 年 2 月 9 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连调查字[2018]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10 日、2018 年 6 月 9 日、2018年 7 月7 日、2018 年 8 月 7 日、2018 年 9 月 7 日、2018 年 10 月 9 日、2018 年 11 月 9日、2018 年 12 月 8 日、2019 年 1 月 8 日、2019 年 2 月 12 日、2019 年 3 月 12日、2019年 4 月 12 日、2019 年 5 月 13 日、2019 年 6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24、26、39、43、50、52、60、62、72、76,2019-02、07、09、12、23、31)。

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95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厚刚先生、梁峻先生、勾荣女士、孙福君先生、于成家先生、赵颖先生、石敬江先生、邹建先生、王涛先生、赵志年先生、罗伟新先生、陈本洲先生、丛锦秀女士、陈树文先生、吴晓巍先生、杨育健女士、刘红涛女士、李金良先生、唐艳女士、张戡先生、刘中博女士、姜玉宝先生、曹秉才先生、邹德波先生: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獐子岛公司及吴厚刚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獐子岛涉嫌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关于底播虾夷扇贝 2017 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和《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

獐子岛增殖分公司每月底集中结转底播虾夷贝成本,以于成家和赵颖每月底提供的当月虾夷扇贝捕捞区域(采捕坐标)作为成本结转的依据。整个过程无逐日采捕区域记录可以参考,财务人员也没有有效手段核验。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宇图)制作的单月拖网捕捞轨迹图,与獐子岛账面记载的各月拖网捕捞区域有明显差异。经比对,发现獐子岛账面有重复结转成本的情形,账面采捕区域还涵盖了部分内区,甚至涵盖了岛屿。

根据獐子岛成本结转方法,獐子岛 2016 年真实采捕区域较账面多 13.93 万亩,致使账面虚减营业成本 6,002.99 万元。同时,对比 2016 年初和 2017 年初库存图,部分 2016年有记载的库存区域虽然没有显示采捕轨迹,但在 2016 年底重新进行了底播,根据獐子岛成本核算方式,上述区域应重新核算成本,既往库存成本应作核销处理,致使账面虚减营业外支出 7,111.78 万元。

受虚减营业成本、虚减营业外支出影响,獐子岛 2016 年年度报告虚增资产13,114.77万元,虚增利润 13,114.77 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15%,2016 年度报告中利润总额为 8,292.53 万元,净利润为 7,571.45 万元,追溯调整后利润总额为-4,822.23 万元,净利润为-5,543.31 万元,业绩由盈转亏。

此外,根据獐子岛 2016 年度盘点记录,2017 年 1 月 8 日、1 月 11 日、1 月 12日、1 月 16 日、1 月 17 日、1 月 23 日、1 月 24 日、1 月 25 日、2 月 3 日、2 月7 日、2 月12 日、2 月 13 日进行了 2016 年度盘点,合计 130 个点位,使用科研 19 号船。通过比对发现,2013 贝底播区域的 34 个点位中有12 个已实际采捕,2014 贝底播区域的 36 个点位有 32 个已实际采捕。

獐子岛 2017 年账面记载采捕面积较真实情况多 5.79 万亩。经比对实际采捕区域与账面结转区域,獐子岛存在随意结转的问题,且存在将部分 2016 年实际采捕海域调至2017 年度结转成本的情况,致使 2017 年度虚增营业成本 6,159.03 万元。

同时,对比獐子岛 2016 年初库存图和 2017 贝底播图,部分 2016 年有记载的库存区域虽然在 2016 年和 2017 年均没有显示采捕轨迹,也没有在 2016 年底播,但在 2017年底重新进行了底播,根据獐子岛成本核算方式,上述区域应重新核算成本,既往库存成本应作核销处理,致使 2017 年账面虚减营业外支出 4,187.27 万元。

根据獐子岛 2017 年度盘点记录,2018 年 1 月 18 日、1 月 19 日、1 月 20 日、1月27 日、1 月 28 日、1 月 29 日、1 月 30 日、1 月 31 日、2 月 1 日、2 月 2 日、2月 4 日、2 月 7 日进行了 2017 年度盘点,合计351 个点位,使用科研 19 号船和 6 搜采捕船只。1月 27 日盘点发现扇贝异常后,獐子岛加大了盘点密度并增派采捕船只参与盘点。通过比对发现,2014 贝底播区域的 70 个点位已全部实际采捕,2015 贝底播区域的 119 个点位中有 80 个点位已实际采捕。

獐子岛 2018 年 2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 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年终盘点公告》),2018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以下简称《核销公告》),对 107.16 万亩虾夷贝库存进行了核销,对 24.30万亩虾夷贝库存进行了减值,金额分别为 57,757.95 万元和 6,072.16 万元。调查发现,獐子岛盘点未如实反映客观情况,核销海域中,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底播虾夷贝分别有 20.85 万亩、19.76 万亩和3.61 万亩已在以往年度采捕,致使虚增营业外支出24,782.81 万元,占核销金额的 42.91%;减值海域中,2015 年、2016 年底播虾夷贝分别有 6.38 万亩、0.13 万亩已在以往年度采捕,致使虚增资产减值损失 1,110.52 万元,占减值金额的 18.29%。

据此,公司发布的《年终盘点公告》《核销公告》均涉嫌虚假记载。

受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营业外支出和虚增资产减值损失影响,獐子岛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 27,865.09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38.57%,追溯调整后,业绩仍为亏损。

综上所述,獐子岛 2016 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于成家、赵颖为导致实际采捕区域与成本结转区域重大差异,致使财务报告严重失实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邹建、王涛、罗伟新、赵志年、陈树文、吴晓巍、陈本洲、丛锦秀、杨育健、刘红涛、李金良、唐艳、张戡、曹秉才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獐子岛2017 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于成家、赵颖为导致实际采捕区域与成本结转区域重大差异,致使财务报告严重失实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邹建、王涛、罗伟新、赵志年、陈树文、吴晓巍、陈本洲、丛锦秀、杨育健、刘红涛、唐艳、张戡、刘中博、姜玉宝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均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邹德波为牵头负责海洋牧场业务群盘点工作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獐子岛披露的《关于 2017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

2017年9月19日,獐子岛披露了《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的公告》,公司将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8 日进行 2017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2017 年 10 月 25 日,獐子岛披露了《关于2017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秋测结果公告》)按原定方案完成全部计划 120 个调查点位的抽测工作,对 135 万亩海域的库存进行预估,公司底播虾夷扇贝尚不存在减值的风险。

根据 2017 年秋季抽测方案,由獐子岛抽测小组(包括梁峻、赵学伟、石敬江等)制定方案,石敬江为抽测负责人。石敬江负责具体执行抽测,并填写“具体抽测日期和航行路线”“通过视频查看扇贝数量、记录抽测结果并制作原始抽测凭证(抽测表)”,后将抽测结果汇报给梁峻。

根据秋测记录,公司在 2017 年 9 月 27 日、9 月 28 日、10 月 4 日、10 月 5日、10月 6 日、10 月 7 日、10 月 14 日、10 月 16 日、10 月 17 日、10 月 18 日进行了秋测,使用“獐子岛科研 19”号船。其中,10 月 4 日 7:15 至 15:06 共监测了18 个调查点,集中在东经 122°40′至 122°50′和北纬 38°50′至 38°59′的区域内;10月5 日 8:15至 14:05 共监测了 11 个调查点,集中在东经 122°47′至 122°52′和北纬38°54′至39°01′的区域内;10 月 6 日 8:20 至 14:21 共监测了 14 个调查点,集中在东经 122°53′至 123°03′和北纬 38°58′至39°03′的区域内;10 月 7 日 9:15至 15:36 共监测了16 个调查点,集中在东经 122°50′至 122°58′和北纬 38°52′至38°56′的区域内;10月18日10:15至14:50共监测了12个调查点,集中在东经123°04航行路线未经过该天公司记录的 14、15、16、17、18、19、20、21、22、23、24、25等 12 个调查点;10 月 7 日 7:32 至 13:46 出海,航行路线未经过该天公司记录的62、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8、119、120 等全部16 个调查点;10 月 18 日 7:18 至 14:02 出海,航行路线未经过该天公司记录的26、27、28、29、30、31、112、113、114、115、116、117 等全部 12 个调查点。此外,根据北斗星通记录,9 月 27 日、10 月 16 日和 10 月 17 日,无定位信息,9 月 28日,仅存 11:15至11:42 的定位信息,显示该船停泊在船坞。

上述 10 月 7 日和 18 日两天科研船航行轨迹的截止时间早于秋测记录时间。经仔细比对,10 月 7 日,科研船最后一条定位信息出现在 13:46,停靠在獐子岛港口,秋测记录中有4个点位晚于此时点,该4个点位比科研船当天行驶的最远距离经纬度各偏离4′和 5′左右,根据当天航船速度,科研船即便在靠港后再次出港也需要 1 小时 10 分钟以上才能航行至此,也就是说最早科研船可以在 15:00 左右达到抽测点,根据秋测记录,4个点位中仅有2 个点位存在被抽测的可能。10 月 18 日,科研船最后一条定位信息出现在 14:02,停靠在獐子岛港口,秋测记录中有 2 个点位晚于此时间,该 2 个点位比科研船当天行驶的最远距离经纬度各偏离了 8′和 14′左右,根据当天航船速度,科研船即便在靠港后再次出港也需要2小时以上才能航行至此,也就是说最早科研船可以在16:00左右达到抽测点,根据秋测记录,该 2 个点位当天不存在被抽测可能。

综上,“獐子岛科研 19”号船在公司记录的秋测天数内,被航行轨迹证实执行计划的点位极少,而秋测抽取但未实际执行的 66 个点位已占秋测全部披露点位的 55%。其中,2014贝底播区域的 21 个点位中有19 个点位已实际采捕,2015 贝底播区域的 14 个点位中有 2个点位已被实际采捕,合计至少 21 个点位已在 2017 年秋测执行前采捕完毕。

 

獐子岛《秋测结果公告》内容已经严重失实,涉嫌虚假记载。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石敬江为致使 2017 年度秋测披露结果与实测不符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三、獐子岛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的情况

2017 年 10 月,獐子岛单月亏损 1,000 余万元。11 月中旬,上半月销售数据出炉,勾荣发现扇贝销售数据大幅下降。截至 11 月末,獐子岛亏损进一步加大,合并后当年利润仅剩 5,000 万元左右,与三季报中全年盈利预测 9,000 万元至 11,000 万元相差远超20%。

2017 年 12 月 23 日,獐子岛收到韩国公司收益预测数据显示 12 月预计亏损 272.4万元,全年预计亏损 528.2 万元。2018 年 1 月 29 日韩国公司发送最终版收益预测,全年亏损 535.3 万元。

2018 年 1 月 10 日,勾荣知悉扇贝 12 月销售损失 400 余万元。

不晚于 2018 年 1 月初,獐子岛财务总监勾荣已知悉公司 2017 年净利润不超过 3000万元, “2017 年四季度业绩下滑,全年业绩与原业绩预测偏差较大”,并向吴厚刚进行汇报。

2018 年 1 月 23 日,獐子岛收到增殖分公司、广鹿公司、长岛公司、海珍品厂、鲍鱼厂、海钓公司、中央冷藏、乌蟒岛公司、海洋食品群、海外贸易群、新中日本公司、美国公司、加拿大公司、海鲜首都、台湾公司的四季度收益测算数据。

2018 年 1 月 24 日,獐子岛收到永祥公司、宁德公司收益测算数据。

此外,汇兑损失 3000 万随时可根据汇率变化情况估算。

综上,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1.3.3 条规定,獐子岛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该信息在 2018 年 1 月初勾荣将全年业绩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情况向吴厚刚汇报时触及信息披露时点,应在 2 日内进行信息披露,但獐子岛迟至2018 年 1 月 30 日方才予以披露,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吴厚刚、勾荣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年报和公告、询问笔录、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明细和凭证、公司扇贝库存图和底播图、采捕船只航行轨迹数据和采捕面积测算数据、盘点和秋测资料等证据证明。

我会认为,獐子岛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一、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二、对吴厚刚、梁峻、孙福君、勾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三、对于成家、赵颖、邹德波、石敬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

四、对唐艳、杨育健、刘红涛、张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8 万元罚款;

五、对赵志年、邹建、陈本洲、丛锦秀、王涛、罗伟新、陈树文、吴晓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六、对李金良、曹秉才、刘中博、姜玉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当事人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吴厚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峻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勾荣、孙福君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你们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中,獐子岛、吴厚刚、梁峻、孙福君、勾荣、于成家、赵颖、邹德波、石敬江、唐艳、杨育健、刘红涛、张戡、赵志年、邹建、陈本洲、丛锦秀、王涛、罗伟新、陈树文、吴晓巍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会复核成立的,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针对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上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根据海洋产业的行业属性,公司成本结转及核算的合理依据以及船舶航迹适用性等相关情况,对上述相关拟处罚措施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事先告知书》中认定的事实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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