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高频通信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下游行业提供能够在高频条件下为信号载体提供稳定传输环境的高频材料。
业务模式:①采购模式:采购部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所有产品的原材料均由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②生产模式:产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③销售模式:公司直接订单来自于PCB加工厂商(PCB加工厂商,即印制电路板制造商,是公司的下游客户),但终端设备制造商对于PCB生产厂商的重要原材料有较大的影响力。因此,公司销售模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产品获得终端设备制造商的认可。另外,公司存在着非直销模式,占比很小。
(一)规范性问题
1、以房产进行增资的合理性
2016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关联方中英管道(中英管道为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评估值为750.28万元的房地产对公司增资。使用房产增资原因如下:公司近年来业务增长迅速,现有生产经营场地渐趋紧张;2016年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研发成功,公司需要专门生产该产品的场地;中英管道近年来主要从事管道经销业务,已不再从事管道的生产,厂房处于闲置状态。
2、关联方中英电器注销的原因
公司和中英电器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俞卫忠、戴丽芳、俞丞三人。实际控制人在战略发展中考虑将公司作为专业研发生产销售高频通信材料的企业,而中英电器为贸易公司,主要从事发热板、加热器等的销售业务。随着生产经营的调整,目前公司已不再生产发热板等相关产品,且双方的经营范围存在部分重合,为避免、消除潜在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将中英电器注销。
3、向关联方辅星科技销售时,采用平价平出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辅星科技将从发行人处采购的高频覆铜板全部销售给沪电股份,且公司向辅星科技销售高频覆铜板的价格与最终客户向辅星科技的采购价格一致,采用平价平出的方式进行核算。采用这种方式的主要考量:2014年至2016年4月,沪电股份基于自身业务考虑,希望采用境外贸易方式采购商品,通过美元结算货款,因此辅星科技主要系为满足客户要求而设立。2016年5月起,沪电股份调整为人民币结算,因此发行人改为直接向沪电股份销售,不再通过辅星科技销售。
4、将对关联方雷纳机械的借款转让给关联方中英管道的合理性
2013年,关联方雷纳机械为满足企业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公司短期拆借资金,双方协商的拆借期间在一个月以内。2016年6月,公司收到雷纳机械的《债权转让通知回执》,雷纳机械对报告期内占用公司资金的本金及利息进行了书面确认,同时,公司将其应收雷纳机械567.30万元本金和利息76.17万元转让给中英管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雷纳机械已全额归还该笔款项,不存在关联方为公司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问题
1、公司专利的来源,以及专利较少的原因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以俞卫忠、顾书春为核心的技术研发团队以自主研发的方式通过十余年的时间进行的技术积累。在核心技术保密方面,公司的核心技术除通申请专利方式保护外,还通过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因此专利数量相对较少。
2、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
2014年6月26日,中英有限压机车间发生一起燃爆事故,造成一人死亡。2014年9月26日,常州市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公司对该起燃爆事故负有责任,作出决定罚款人民币10万元。2017年3月3日,常州市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安全生产证明》,中英科技2014年6月26日的燃爆事故为一般事故,未构成严重违法情节,且不存在该证明出具之前的事宜被该局追加处罚的情形。
3、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为负
2014年末、2015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金额分别为-2,243.75万元、-87.83万元。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各期末未分配利润增长较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56.14万元。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导致亏损的事项已经消除。
三、小结
公司主要从事高频通信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0.88亿元、0.93亿元和1.14亿元,公司净利润为0.19亿元、0.28亿元和0.42亿元,公司的业绩数据稍显单薄。报告期内,过度频繁的关联方交易和存疑的持续盈利能力,让公司上市折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借款、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等情况,金额较大且较为频繁。虽然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详尽地解释,但过多的关联交易难免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和业绩的真实性。近期上会的情况来看,关联方交易很频繁的企业过会率偏低,这是发审委长期关注的重点。另外,公司不同产品的毛利率波动较大,随着高频覆铜板领域竞争不断加大,公司的盈利空间将受到挤压,持续盈利能力存在较大疑问。总体而言,公司的业绩并不出彩,但关联交易却很吸引眼球,中英科技的上市命运注定多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