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证监会通报称,在对申请首发企业日常审核及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少计相关成本费用等利润不实、虚假信息披露等问题,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工作不审慎,尽职调查工作存在瑕疵,重要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证监会对存在有关问题的6家申请首发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8家保荐机构、4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律师事务所根据情节轻重启动相关监管措施程序。
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和抽查抽签方式,证监会已于近日安排启动44家在审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
这16家中介机构很不妙,夜不能寐,看来没啥好果子吃!
评:以往很少出现对拟申请IPO企业采取监管措施的,对申请企业立案调查并处罚的更是极少。尽管6家申请首发企业被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但并未被处罚和罚款,且警示函不算行政处罚,属于很轻的监管措施;另外,警示函中对存在的问题也是很笼统的归纳,并未说明相关的金额等细节,说明还是在容忍范围之内。IPO企业利润注水,注水的比例可能是个关键,超过了相关无法容忍的限度,才会被严惩吧。对许多利润注水的IPO企业来说,被检查发现了,就受到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若没被检查、没被发现,就很可能高兴地过会上市了。
证监会今日公告称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8家保荐机构、4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律师事务所根据情节轻重启动相关监管措施程序,但根据证监会对6家申请首发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的情况看,案件不大,预计也是给予中介警示函之类的监管措施。
加大对财务造假的处罚,重罚严惩,杜绝造假,才会彻底灭了有些人利润注水上市的梦!
证监会通报具体情况如下:
近期,证监会对申请首发企业日常审核及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少计相关成本费用、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内控基础工作存在缺陷、未如实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问题。相关中介机构未发现或未充分关注上述问题,核查工作不审慎,尽职调查工作存在瑕疵,重要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为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根据目前已核实的信息,证监会对存在有关问题的6家申请首发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8家保荐机构、4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律师事务根据情节轻重启动相关监管措施程序。对其他企业将根据问题核实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证监会将坚持新股发行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明确市场预期;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和抽查抽签方式,已于近日安排启动44家在审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为进一步缩短审核周期,提高审核效率,后续将根据受理情况及审核进展继续安排抽查抽签及现场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管联动,进一步促进首发申请企业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执业水平,营造市场良好生态,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6家拟IPO企业被采取出示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原因:
1、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部分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部分修理费确认不及时、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应收票据的信息披露与事实不符等问题。
2、句容宁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如实披露排污许可证到期后仍持续生产经营的环保违规事项和通过关联方“转贷”行为,收入确认政策、第三方回款及专利技术和商标取得情况的信息披露与事实不符。
3、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刷单与自买货行为、固定资产相关内控不健全、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款项或费用、未能充分抵消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存货及其减值计提存在瑕疵等问题。
4、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少计财务费用、政府补助收益确认不准确、未充分披露2015年对个别客户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销售对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等问题。
5、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未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资金往来、2016年存在少计费用多计收入、设备管理不善、关联交易及内部组织结构披露与事实不符等问题。
6、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