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技术领先,客户背景雄厚,但公司在资本之路上的运作却是接连“碰壁”。早在2016年,公司就开始接受上市辅导以谋求A股上市,无奈“无疾而终”,接着2017年底公司又拟借壳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ST厦化,证券代码:600870)登陆A股,可惜重组经历一年多后再次宣告搁浅。2018年底,公司再次重启A股上市计划并接受上市辅导,直至2019年3月,开始转战科创板。
我们深入研读公司的招股书发现,公司的技术水平应该是处于国际前列,但是,客观说福光股份的招股书质量不高,作为一家拟上市的公众公司,对自身的信披以及合规应当更加严谨才对。
四大核心技术底蕴深厚,产品军民通吃
我们研读招股书后发现,公司是依托自主研发的四大核心技术,产品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同时公司也是福建省重要的军民融合企业、全球光学镜头的重要制造商,可谓是军民通吃。
首先来看公司的技术水平。据披露,公司最核心的四大技术分别为“大口径透射式天文观测镜头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复杂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多光谱共口径镜头的研制生产技术”、“小型化定变焦非球面镜头的设计及自动化生产技术”,这四项技术取得专利授权的时间分别为2010年、2011年、2012年以及2013年,每项技术取得的发明专利的数量分别为15、22、18、17项,合计发明专利多达72项。
其中基于“大口径透射式天文观测镜头的设计与制造技术”研制的透射式望远镜头最大口径达500mm、最大相对孔径达1:0.8,而同行业企业研制的透射式镜头最大口径普遍不超过250mm,公司拥有较为稳固的行业地位,此技术主要应用在航天工程系列镜头,如“神舟系列”、“嫦娥探月”、“神舟9号和天宫1号对接”等重大航天工程。
公司基于“复杂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开发的变焦光学系统最大变焦倍数大于 60x、最长焦距达 2000mm,而同行业行业企业变焦光学系统变焦倍数普遍在33x,焦距300mm以下,该技术主要应用于军用的红外探测系列镜头、边海防周界监视系统以及民用的高清安防监控镜头、大广角安防监控镜头、大光圈安防监控镜等;基于“多光谱共口径镜头”开发的多光谱共口径镜头最大口径达150mm,最长焦距达720mm,同行业企业生产的镜头口径小于60mm,焦距小于300mm,该技术主要用于军用舰载工程系列镜头以及民用车在镜头等。最后“小型化定变焦非球面镜头的设计及自动化生产技术”可以大幅提升镜头生产效率和精度,目前全球极少哟企业具备该类镜头的自动化生产能力,该技术生产出的镜头广泛用于空间飞行器系列镜头、弹载系列镜头、火箭专用系列镜头等。
除了拥有全球先进的四大核心技术外,公司更是依托于这四大核心技术将下游客户由军方拓展到民用领域,符合国家推崇的“军民融合”战略。据披露,2005年开始,公司将军用技术转民用,采用与日本主导的一体机技术方案不同的变焦技术方案,研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变焦安防监控镜头,随后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陆续推出像素更高、通光量更大、焦距更远、自动化程度更高的多款变焦镜头,推动了国产变焦镜头对进口产品的替代,实现了安防监控设备核心部件的国产化,保障了中国安防产品的自主性及可控性。2017年,公司在全球安防视频监控镜头销量市场占有率达到11.8%,全球排名第三。如此看来,公司确实可以称得上“军民融合”的企业典范。
财务数据冲突,招股书恐怕需要打补丁
然而,尽管拥有先进的技术以及不错的发展前景,但公司的招股书却显得有些粗糙。据招股书披露,重庆奥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奥根科技,证券代码:831422.OC)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奥根科技采购光学镜片。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两家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明显的偏差。据招股书披露,公司2016年第五大供应商为奥根科技,当年向奥根科技采购额为1224.23万元,占当期总采购额的5.13%。而据奥根科技2016年年报披露,福光股份为奥根科技的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为1847.65万元,占当期销售总额的52.14%。
这就很奇怪了,相同的两家公司,供应端与销售端竟然披露了截然不同的两组数据,且偏差比例高达50.92%,这究竟是福光股份的招股书搞错了呢?还是奥根科技的年报财务造假呢?
如果说两家公司披露的数据存在偏差还不足为奇的话,那同一家公司两个月内披露的两本招股书存在明显差异就真的让人“大开眼界了”。2019年3月28日公司向上交所递交了招股书申报稿,据申报稿披露,公司2018年第五大供应商为上面提到的奥根科技,当期采购额为1193.5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96%。仅仅过了两个月,2019年5月30日,公司递交了招股书上会稿,据上会稿披露,公司2018年第五大供应商竟然变成了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光明光电),采购金额依然为1193.58万元,占比也是同样的3.96%。
是否统计口径出现了变更呢?我们又对比了一下2018年前四大供应商的情况,发现两版招股书一模一样,不一致的仅是第五大供应商的公司名称,而统计口径发生变更的话并不会出现如此巧合的情况。那么两本招股书中的披露的奥根科技和光明光电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关系呢?我们通过查询企业工商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这两家公司并没有相关联系,完全是两家非关联企业。
于是我们又查询了一下奥根科技2018年的年报。据披露,福光股份2018年依然是奥根科技的第一大客户,采购额1198.27万元。这与福光股份申报稿中披露的2018年向奥根科技采购1193.58万元镜片基本相符。但这也使得我们更加疑惑,那么上会稿中的光明光电又从何而来呢?为何公司要更改原先招股书的第五大供应商?供应商更改后为何采购金额与比例还是与原来完全一致呢?
太多的疑惑需要福光股份为我们“答疑”。为了公司可以顺利过会登陆科创板,我们建议福光股份还是给招股书“打打补丁”。
关联方竞争描述有误,请协调修改网站内容
此外我们研读招股书以及查阅相关公开资料后,发现公司与第二大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简称:信息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公司简称:省光研所)存在产品以及业务重叠的情形。我们相信可能是省光研所的信息还没及时更新,希望公司上会前先协调修改一下关联方网站上的描述。
据招股书披露,信息集团是一家主营网络通讯技术的国有企业,持有公司29.62%的股份,是公司的创始股东,也是公司目前的第二大股东。而信息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省光研所,早在1978年便已经成立,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各类光学镜头、光学检测仪器等。如此看来,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倒有几分相似。
公司对此也进行澄清,据披露:“省光研所主要承担了福建省内特殊工业镜头的部分研究开发职能,其设计的特殊工业镜头主要应用于医疗检测仪器设备、核电相关防辐射产品、水下监控观察仪器等对工作环境有防辐射、防水等特殊要求的细分领域。其主营业务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比,二者在业务规模体量、主要产品应用领域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省光研所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相比,不具有替代性、竞争性,且不存在利益冲突。”
换句话说,公司表示省光研所生产的光学镜头的用途与自家不一样,应用领域也有差异。
但省光研所官网上似乎不是这样描述的?我们查询了省光研所的官方网站,发现省光研所的诸多产品与公司基本是一致的,包括公司的主营产品定焦镜头与变焦镜头。据网站描述,省光研所所生产的镜头包含监控镜头以及军方镜头,这与公司的产品结构也是基本一致。从这些描述来看,公司披露的“两者业务、应用领域不同”似乎有待商榷。但由于省光研所网站较老,也存在还未及时更新的情况,所以建议公司上会前还是协调一下关联方改改网站,免得“节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