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近年A股市场化改革进展相对缓慢的领域,退市常态化正逐渐被改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资本市场重点提及全面注册制和退市制度。过去三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提到了注册制改革,“常态化退市机制”则是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备受关注。
一直以来,A股因退市不畅饱受质疑,“只进不出”成为顽疾。截至目前,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量已突破4000家,但30多年来退市公司只有130余家,退市比例相当之低。对比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纽交所2001年以来平均每年有128家上市公司退市,纳斯达克市场年均303家退市,平均退市率分别达6%和10%。一些“僵尸”类劣质公司长期混迹A股市场,如果没有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就很难实现。特别是在当前新股发行常态化、注册制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已刻不容缓。
如果把新股上市比作A股的“入口”,那企业退市就是“出口”。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全面注册制与退市联系在一起,意味着资本市场“入口”与“出口”问题需要一并解决。注册制方面,从2019年推出科创板,到2020年创业板开启存量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退市制度虽然近年陆陆续续有相关政策出台,去年开始退市企业也有所增加,但并没有实质性进展,特别是相对于一年400家左右的企业上市来说。
正常而言,一家公司上市一段时间后,因行业环境或自身经营等问题,丧失了持续盈利能力或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继续上市条件,理应退出资本市场。但在A股市场,大部分濒临退市的公司,都以借壳、重组等途径临门一脚“挽回”,使得此前众多关于退市的政策制度形同虚设,最后真正退市的屈指可数。
因此,未来要让退市要求简单明了、程序简化,并畅通多元化、多通道退市,去年底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退市新规,提出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增加了重大违法财务造假金额和比例指标,目的都是提高退市效率。目前实施注册制的科创板、创业板退市规则较为明确,可操作性强,可推广到整个主板。同时,对于规避退市较多的重组、借壳,也有必要进行规范,特别是各种跨界、高溢价的重组借壳。
当然,也不能让退市企业一退了之,即退市的畅通需要系列相关制度配合。全面注册制后,不排除有原始股东包装企业利用注册制上市,到期减持然后放任退市。对此,可通过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落实,保证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得完整和真实的上市公司信息,防范大股东利用市场化制度到资本市场牟利,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因违规等原因造成的退市,应尽快建立起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和完善赔偿机制,如果一个公司可以轻松圈钱轻松退市,这样的退市震慑力远远不够。相比自诉、委托或代理人诉讼等方式,集体诉讼既能调动“沉默的大多数”,更高效地维护投资者索赔权益。在成熟市场,集体诉讼十分常见,诉讼理由包括未能披露重大事实或不利事实、财报夸大叙述、缺乏合理的正面陈述基础、不正当收购兼并、挪用公司资金等。无须讳言,类似情况在A股并不鲜见。
可以说,在全面注册制推进之际,务必需要退市常态化落地相配合,让A股有进有出、优胜劣汰,从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资本市场健康规范运行。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