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的新政策真是大利好,有力地缓解了我们流动资金的压力。”江苏万成钢构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潘雪梅说。潘会计口中的新政策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于9月13日发布的第28号公告。公告指出,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同时公告还增设了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并对研发费用中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优化调整。
国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一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的优质服务便紧跟而上,进一步升级完善的“政策找人”服务模式使得相关企业获得感显著加强。清江浦区税务局通过“淮税通”税企征纳沟通平台第一时间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白名单企业以及去年享受过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推送优惠政策享受提醒,告知政策和操作路径。同时根据淮安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白名单,结合前三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研发费用申报信息,筛选出精准服务对象,建立宣讲调研台账,逐户联系企业,实施点对点宣传辅导,实现全覆盖宣传与全流程辅导。
“在提前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新政策明确了三季度也可提前享受,预计可以提前享受减税200余万元。”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的刘金雷非常兴奋。他表示:“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不断加码,在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的同时,也让企业少了后顾之忧,有了进一步扩大研发投入的底气与信心。”据了解,该企业2019年企业投入研发费用7100余万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678万元。2020年企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投入研发费8018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800余万元。受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和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影响,企业2021年的研发投入增长至1.11亿元。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