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要始终服务于实体经济。”“要提升数据安全的防护水平。”在近日举办的“科创中国:第五届中国金融科技创新大会”上,参会嘉宾表示,在数据技术驱动下,金融科技创新迎来了“百花齐放”,但金融业务并非是没有边界和约束,要通过技术赋能来保障数据的隐私与安全。
本届会议以“金融科技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国务院参事、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表示,发展科技金融要支持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推进金融机构加快科技能力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做好金融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同时,应加大数字金融产品的服务标准供给,发挥标准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王兆星认为,发展数字金融不能忽视防范金融风险,算法、数据风险,以及垄断和大而不倒的风险,要坚守风险底线。并加强各国的协同合作,推进数字金融监管政策的制定及协调行动,促进数字金融有序发展。
中国银保监会统计与信息监测部副主任骆絮飞介绍了银保监会推动银行保险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工作,围绕银行保险数字化转型提出了五个原则。
骆絮飞说,要坚守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是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要坚持数据驱动,发挥数据要素倍增作用;要坚持开放连接,银行业、保险业要与政府、社会、个人等社会经济主体建立广泛的数字连接,形成以数据循环流动为基础,多主体数字化协同生态体系;要坚守风险底线,加强战略风险、价值链风险、算法模型风险的管控,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防范攻击威胁,提升数据安全的防护水平。
会上,多位嘉宾认为,基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新型数字金融将改变行业发展轨迹,构建数字驱动的风控体系,是金融数字化转型的主要成效。这不仅打破了部门间、母子公司间的数据壁垒,还汇聚了外部公检法、知识图谱等信息,推动了风险管理向主动式、事前、事中、自适应转变。
但随着对数据要素的重视,在《数据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政策之下,金融机构如何发挥数据资产价值,合规、高效地对接多方数据也成为了数字化转型要直面的话题。
“技术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的,法律能够对数据提供约束,技术创新也能在合规的前提下实现数据价值的挖掘。”星云Clustar CEO 陈沫表示,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条和第73条可以看到,个人信息在经过匿名化处理后可以使用;在《数据安全法》中,鼓励通过科技手段开发和保护数据的价值。因此,未来的趋势在于,如何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通过技术去挖掘数据价值。
陈沫说,以联合学习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将小数据聚合起来,以“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动价值动”的形式保障数据安全,提升金融核心业务能力。推动金融机构实现多方数据的融合,并加强保护数据安全与隐私。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