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财政微信公众号消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要求,9月2日上午10点,北京市在各部门网站及首都之窗集中公开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情况。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207家市级部门,全部公开决算。下一步,北京市还将根据法定时间要求,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公开二级预算单位决算。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韩杰就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的主要内容?
部门决算综合反映了部门年度收支执行情况,此次市级各部门公开的2020年度部门决算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部门决算报表,主要通过12张决算报表来反映年度市级各部门的收支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决算情况。
二是部门决算说明,主要反映市级各部门的基本情况、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等说明。
三是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主要反映市级各部门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等,以及专业名词解释。
四是部门绩效评价情况,主要包括市级各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至少1个重点项目评价报告,及部门所有事业发展类项目和200万元(含)以上的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等三方面内容。
问:请您解读一下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有哪些变化点?
经过多年来的改革推进,我市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在范围、内容、明细程度上不断拓展深化,公开内容涵盖了各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收支决算、“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等,在此基础上,2021年我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
一是公开范围更加扩大。今年,我市所有一级主管部门(除涉密)继续全部公开部门决算,在此基础上,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的规定,我市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首次延伸到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公开单位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进一步细化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在以往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文字说明的基础上,此次增加公开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展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部门公开报表由原来的11张表格增加为12张。
三是绩效导向更加突出。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的约束和检验,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公开范围,今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范围从每个部门至少公开一个,扩展为各部门所有事业发展类项目、以及200万元(含)以上的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全部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现绩效目标项目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问:我们注意到今年将首次公开市级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决算,请问此举有何意义?
为在全国率先贯彻落实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新要求,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决算情况已于今年首次提交市人大审议。我市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也将首次延伸到部门所属二级单位,根据法定时间要求,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在各单位或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推进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可以更细化、全面了解部门决算的构成内容及预算执行主体,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信息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社会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请您介绍一下2020年度的“三公”经费和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具体情况?
2020年,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53.7%,主要是我市坚持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和防疫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出国人员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增加线上办公,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相关费用进一步压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82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95.4%;公务接待费201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9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40.5%。
2020年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2.4亿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2亿元,主要是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形成实效。
问:近几年,我市绩效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绩效公开的进程。
自我市2017年首次公开30个部门的项目自评报告至今,已有5年。5年来,我市预算绩效公开工作逐步实现了从“摆数字”到“明绩效”的转变,财政资金的“任务单、时间表、效果图”更加清晰。
2018年,除涉密单位外,市级所有预算部门均随部门决算公开了1个项目自评报告,实现了绩效自评报告公开的全部门覆盖。2019年,我市将所有年初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纳入自评范围,并细化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内容,自评报告细化到项目概况、绩效目标、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内容。2020年,我市首次使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各部门在部门决算中除至少公开一个绩效自评报告外,还需至少公开一个绩效自评表。2021年,各部门除公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和至少1个重点项目评价报告外,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范围从每个部门至少公开一个,扩展为各部门所有事业发展类项目、以及200万元(含)以上的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全部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5年来,我市循序渐进,逐步扩大绩效评价项目公开数量、细化程度,进一步注重评价结果应用,以公开促管理,有利地促进部门完善政策、改进管理、优化预算安排,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部门的责任和效率意识,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