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平台企业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应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乔民 发布时间:2021-07-23 14:26:13
人社部等八部门22日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意见首次明确,平台企业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应承担相应责任。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相关方面共同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出台,对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了规范用工的具体要求,也就是根据企业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方式的不同,明确企业应当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对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平台企业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
《意见》提出了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包括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等。
《意见》还提出了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的重点,将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针对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了优化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加强职业培训、完善工作生活服务保障等措施。
《意见》还提出了推进工作的相关要求,包括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政策宣传,拓宽工会维权服务范围,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加大监管力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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