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生一串”商标遭恶意抢注?B站起诉片中烧烤店索赔500万
对于吃货而言,深夜美食,尤其是烧烤的诱惑,实在难以抵挡。围绕各地烧烤文化,B站和旗帜传媒联合推出纪录片《人生一串》。最近为了“人生一串”商标,《人生一串》两家出品方,将片中拍过的烧烤店以及大众点评网一起告上法庭,索赔500万。
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微信通报,该院近日受理了本案。
两原告表示,己方是《人生一串》的著作权人。纪录片播出后,“人生一串”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显著性,构成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公众已就“人生一串”与原告之间形成固定联系。原告享有基于《人生一串》形成的商业信誉、商业价值及衍生商品及服务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交易机会。
原告诉称,郭万强的钱锋炭缸店曾是《人生一串》纪录片中的烧烤店之一。但在拍摄后短短几日,郭万强恶意抢注了“人生一串”商标,还以“人生一串”为字号设立了人生一串郭万强烧烤店,并借此宣传发展加盟商。被告擅自使用“人生一串”名称误导公众并造成混淆,构成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两家烧烤店擅自在店内张贴《人生一串》海报,使用《人生一串》宣传语,播放纪录片《人生一串》,还在公众号上使用纪录片文案及宣传语,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
由于被告在大众点评网上开店,并以“人生一串”名义进行网络宣传,所以原告认为大众点评网运营方汉涛公司应该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为此,两原告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500万元的民事责任,还要求烧烤店停止使用含有“人生一串”的字号并做工商登记变更。
被告郭万强辩称,被诉侵权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原、被告不存在竞争关系,且郭万强作为“人生一串”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对商标进行商业经营是合法合理的,不构成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也不构成虚假宣传。
同时,两家烧烤店也不存在著作权侵权行为。钱锋炭缸店作为纪录片《人生一串》的拍摄对象之一,在店内播放纪录片片段是合理的使用行为。纪录片片段不能完整地体现纪录片,没有对权利人的作品产生实质性替代的后果。
而被告大众点评方面认为,自己作为平台经营者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上海浦东法院表示,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南都记者注意到,目前两季《人生一串》在B站的播放量,已经突破1.7亿次。此外,《人生一串》也得到了观众的肯定,第一季豆瓣评分为9.0分,第二季为8.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