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在第十二届陆家嘴论坛全体大会分论坛上,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上海金融法院要立足金融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下一步要加大对具有规则创设意义案件的审理力度,努力形成解决金融纠纷的中国标准和上海规则,把上海打造成国际金融纠纷以及国际金融审判的新高地。
“建设全球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不仅需要雄厚的经济基础,也需要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金融司法环境。”赵红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为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司法环境建设,围绕三方面加强工作。
第一,立足金融审判职能,依法平等地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具备了公正、高效、稳定性强的裁判以及诉讼便利化的条件,才可能吸引更多境内外的金融主体选择到上海金融法院来解决纠纷,使上海能够成为国际金融审判纠纷解决的优选地。
第二,上海金融法院要主动对接国家金融战略的实施,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海金融法院作为试点集中管辖科创板案件的专门法院,去年科创板正式开市之际,同步推出了相关司法服务保障实施意见,前瞻性探索建立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投资者的新机制。
当前,上海金融法院正在围绕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和创新发展做一些工作,目前主要是拟定了专项的金融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立求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大力度积极回应临港新片区金融不断改革开放以及创新发展的司法需求。
第三,大力培养高素质的涉外金融审判人才。金融司法环境建设核心在于审判人才的高素质,上海金融法院主动加强院内外的培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在打造复合型高端涉外金融审判人才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模式。
上海金融法院是全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的金融专门法院,自2018年成立以来,上海金融法院主动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司法需求,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推动工作机制创新。
在立案环节,上海金融法院着力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智能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新模式;在审判环节,上海金融法院重点打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诉讼机制,在全国首创了证券示范判决机制;在执行环节,上海金融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创了在证券交易所司法协助下大宗股票执行拍卖的新机制。
“上海金融法院将以开放包容的姿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国际接轨,形成具有独特吸引力的中国金融司法诉讼机制。”赵红表示,这种中国特色的金融司法机制,将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营造更加公正、高效、便利的司法环境。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