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平安汇通-惠安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1 11:21:38
原标题:关于为“平安汇通-惠安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0年6月2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汇通-惠安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惠安4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惠安4期”的转让业务。
二、 “惠安4期”设立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惠安4A1”,证券代码为“138708”,到期日为2021年5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过手还本;证券简称“惠安4A2”,证券代码为“138709”,到期日为2022年8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过手还本;证券简称“惠安4A3”,证券代码为“138710”,到期日为2023年5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过手还本。
三、 “惠安4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惠安4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惠安4A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惠安4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惠安4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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