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共有社会组织10904家 形成了政府社会协同治理新格局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904家。26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近年来,深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目前已初步构建了一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圳特色的制度框架、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形成了政府社会协同治理的新格局。
“时至今日,社会应急力量已经是大国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在需要的时候,他们可以是一支救援支援小分队,一笔用于应急的物资、一种专业的技术支持”5月26日,广东省政协调研组来到深圳调研指导,共同探讨如何完善发挥社会组织在应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在健全完善常态下管理和非常态下应急工作机制,推动打造一批优秀社会应急力量。”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深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深圳社会组织在数量上得到了较快增长,截至2020年4月30日,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904家。据不完全统计,在业务范围中直接涉及应急救灾、救助、救援等业务的市级社会组织达40多家。这些社会救援组织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当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来临的时候,他们却经常在第一时间冲在救灾救援的第一线,他们是来自民间的一些专业救援力量。
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迅速行动,全力投入,积极动员和引导我市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以及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市各类社会组织有力出力,有钱出钱,不遗余力支援抗疫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8日,深圳地区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累计接收捐赠款物和直接捐赠外省、市的款物金额近30亿元,展现出来自社会组织的“深圳温度”。
记者了解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还提出了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立法建议,希望在未来明确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法律地位,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同时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的支持政策,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在资金、场地、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支持应急类社会组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