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山东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来了!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6 12:15:24
原标题:速看!山东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来了!
16日获悉,为指导省内各地开展好稳就业工作,山东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确保政策快速落地、早见成果、多见成效。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细则》对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14项稳就业政策的适用对象、资金来源、补贴申领发放流程等给出明确要求。
如,一次性用工补贴适用对象是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发改委、省工信厅提供,省人社厅分批下发,企业所在地负责落实。企业开工时间、在岗人数由地方发改、工信、人社部门共同审核确定。
一次性用工补贴资金来源为就业补助资金,根据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企业在岗人数,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补贴申领发放流程方面,《细则》要求各市按照“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研究确定,尽量简化程序、减少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所需材料,可采取企业书面承诺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全程网办。
另外,《细则》在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方面提出,省、市、县(市、区)政府均设立,这项资金来源为就业补助资金、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等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来源为就业补助资金的,不计入就业补助资金结余。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储备金规模由省、市、县(市、区)根据就业形势需要结合实际确定,实行专账管理。
在资金支出上,就业风险储备金主要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落实临时性、短期性促就业、防失业、保稳定政策。不受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约束,具体支出方向由省、市、县(市、区)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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