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27 18:26:17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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