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举措将要“升级”了。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尽快研究出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相关举措,并提出四项具体举措,涵盖货币政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本补充和政府融资担保体系等多方面。不过,从表述上看,本次会议并无太多新提法,多是针对前期部署的政策举措的再强调。
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安排
会议指出,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支撑就业、稳定增长、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认识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会议要求,尽快研究出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相关举措。具体来说,包括四方面举措,其中之一是围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实行差异化监管安排,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履行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主体责任形成有效激励。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近日表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后还要继续鼓励机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民企小微领域,监管政策、银行内部激励机制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突破与完善。
在货币政策方面,不少分析指出,今年预计还会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举措对普惠金融精准滴灌,并结合降息举措,为银行提供充足的低成本资金,促进银行负债端成本下降,进而带动贷款端定价下行,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
去年以来,普惠金融取得明显发展,目前普惠口径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11万亿元,按照有关部门的部署,明年还要引导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具体来说,有三方面目标:
1、力争明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再增加2万亿元以上,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20%。
2、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力争明年在增加300万户以上的小微企业贷款。
3、在降成本方面,力争明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综合成本再下降0.5个百分点。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补充道,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将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小微企业信贷的供给,引导银行细分客户群体,避免“垒小户”,促进客户下沉。支持政策性银行通过转贷方式加大对中小银行的合作。
二是研究出台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健全商业银行考核评价的长效机制,研究适度加大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的灵活性,将尽职免责政策落地落实。
三是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指导银行根据LPR机制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
“总体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经过一年的调整,已经降的比较低。其中,大型国有银行利率稳中有降,基本按照LPR的定价走向;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有进一步利率下降的空间;对于地方中小银行中利率比较高的部分,我们也会引导银行进一步调整贷款利率。”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
四是调整小微企业贷款方式,主要扩大续贷、信用贷款占比,减少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
五是深入研究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降低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扎根当地,明确地方中小银行经营定位
本次金融委会议除了部署上述一条举措外,还部署了以下三方面举措: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
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促进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能力;
继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涉企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拓宽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实际问题。
其中,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近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计划,到2025年,实现金融结构更加优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要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城市商业银行要建立审慎经营文化,合理确定经营半径,服务地方经济、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农村中小银行要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增强县域服务功能,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肖远企表示,过去部分地方中小银行倾向快速扩张,跨区经营、垒大户,《意见》明确了地方中小银行的经营定位,这也是吸取了过去的经验教训。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推进省联社改革,但改革会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的模式。
再次“点名”中小银行资本补充
此前金融委会议多次“点名”中小银行资本补充,足见监管部门对中小银行资本水平的重视。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充足的资本是银行抵补风险、实现业务扩张的“本钱”,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期,银行不良贷款不断暴露需要加大核销力度,以及要通过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这些都要依靠充足的资本作支撑。
银行资本补充的方式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内源性资本补充,主要依靠利润留存;一类则是外源性资本补充,方式包括IPO、定向增发、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可转债等。
尽管近年来银行业发行资本补充工具“热火朝天”,但发行主体依旧是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外源性资本补充能力相对较弱。有粗略统计显示,2018年,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含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发行量近万亿元,但城商行、农商行融资规模不足10%。1月7日,工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批准新增发行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亿元的资本工具。
为拓宽中小银行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监管层已经有所行动。去年7月,监管部门发文允许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另外,去年新推出的银行永续债也进一步扩容至城商行,台州银行、徽商银行、泸州银行等先后获批在境内市场发行永续债。
优先股、永续债向中小银行敞开大门,也利于优化中小银行的资本结构。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各级资本工具和补充渠道来看,核心一级资本主要依赖普通股和留存收益;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目前包括优先股、永续债,在2019年永续债创设之前,未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银行无法发行优先股,许多中小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接近于0。
肖远企表示,当前,我国银行业的资本补充压力还是比较大,银行虽然可以依靠利润留存的方式补充资本,但单靠内源性渠道不足以支撑业务发展,银行也需要拓展外部的资本补充渠道。从我国银行业的资本结构看,核心一级资本相对充足,但其他类型的资本充足率相对较低,且非核心一级资本补充工具相对较少。相较之下,国外银行业的非核心一级资本补充工具较多,资本补充工具减记和转股的触发条件明确,且执行严格。下一步,我国也要对资本补充工具的减记和转股条件进一步细化明确,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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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