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改革路线图出炉。
9月9日至10日,证监会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分析形势,研究布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重点任务,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
会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具体包括:
证监会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当前资本市场面临的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形成强大合力,着力优化资本市场供给,着力推进关键制度创新,着力增强市场的内在稳定性,以实际行动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改革要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要加强法治保障,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要增量改革引领,加快存量调整优化。要坚持人民立场,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于监管各环节、全流程。要强化底线思维,确保改革在基本稳定的市场环境下进行。
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自今年3月下旬开始,易会满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证监会成立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工作机制,证监会党委召开十多次专题会议,逐项研究具体改革举措,改革总体方案基本成型。
此次会议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金融形势通报和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部署所进行的改革清单梳理,对资本市场当前的形势也有研判,可以看出的是,监管层将平衡好改革力度和市场承受力,在基本平稳的市场环境下推进各项改革。
会议指出,充分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坚守科创板定位,优化审核与注册衔接机制,保持改革定力。总结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实施注册制,完善市场基础制度。
从7月22日首批企业挂牌科创板到现在,科创板运行平稳。自科创板创立之日起,证监会就表示,要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关键制度创新,推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注册制的实施倒逼着审核制的完善,从发审委的问询内容来看,新一届发审委的IPO审核政策基本延续此前方向,且问询范围更广,问询角度更为多元,更关注企业的信息披露详尽与否、公司治理情况、运行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行业标准等。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以科创板改革为突破口,加强资本市场顶层设计,可以更好地撬动金融体制改革,改革经验也可以不断推广到其他板块,提升以股权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比例,将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杠杆,推动支持创新创业资本更好形成。
会议指出,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制定实施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切实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努力优化增量、调整存量。严把IPO审核质量关,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优化重组上市、再融资等制度,支持分拆上市试点。加强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
易会满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及要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要求上市公司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也要求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会议提到,要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短板。推进创业板改革,加快新三板改革,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允许优质券商拓展柜台业务。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推进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品种创新。丰富期货期权产品。
中信建投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张岸元表示,科创板注册制的成功试点无疑对创业板的下一步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希望创业板的相关措施能尽快推出。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建议在新三板进行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目前新三板市场投资者的适当性门槛为500万元金融资产。徐明认为,这一较高的投资者门槛很难适应目前新三板市场发展的需要,不但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而且新三板市场也具备了降低投资者门槛的现实基础。
会议还指出,要狠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完善差异化监管举措,支持优质券商创新提质,鼓励中小券商特色化精品化发展。推动公募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推进行业文化建设。
市场建设需要市场参与各方共同努力,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需要切实提升执业质量,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当好资本市场的“守门人”,为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会议表示,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加快推动《证券法》、《刑法》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用好用足现有法律制度,坚持严格执法,提升监管威慑力。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应对外部冲击的韧性明显增强,证券法的修订和刑法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对违规者惩处力度,细化、调整、简化投资者赔偿机制,已是大势所趋。在市场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对一些投资者、市场证券发行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违规处罚长期依赖行政手段。而现行法规对金融违规行政处罚力度太轻,刑事追责率不高所导致的违法成本较低,严重脱离了资本市场监管的实际,无法让一些弄虚作假的上市公司因法律威严受震慑而敬畏法治。更何况,监管部门在面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其他违规违法时,因没有法律条款对照,也显得力不从心。
《证券法》正在修订过程中,按照之前监管层说法,拟年内推动法律修订完成,届时违法成本将大幅提高。今年4月公开的证券法“三读”稿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会议提到,要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投资者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修改或制定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提升稽查执法效能。强化案件分层分类分级管理,集中力量查办欺诈造假等大要案,提升案件查办效率。
会议指出,改革重在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改革的统筹协调,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细化完善具体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要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大胆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作为,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
可以预期,证监会将细化改革任务,列出改革目标和细则,并落实好具体负责部门,推动改革方案尽早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