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正在积极建设疫苗追溯的协同平台、监管平台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30 08:35:40
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以170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疫苗管理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司长袁林说,新颁布的疫苗管理法明确提出,要对疫苗实行全程的电子追溯制度,由国务院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的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的追溯标准,还有相应的规范。建立全国疫苗信息化追溯的协同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相关信息,整合全环节的相关信息,最终实现疫苗全程电子的可追溯。
他说,在去年的晚些时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研究制定了《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非常明确地指出要“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追溯系统的建设指明了方向。特别是这里规定了由国家建标准、定规范,这是国家监管部门的职责,同时也明确了由疫苗企业自建系统,整合数据。“建立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药品的上市或者叫疫苗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是承担追溯系统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建立协同平台来形成完整的药品追溯数据链。” 北京头条下一篇:财政部: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上一篇:6.29日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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