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
来源: 亳州晚报 作者:乔民 发布时间:2019-05-16 08:43:40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日前,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亳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使用管理办法》,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从原来的每件补贴50-400元调整到每件补贴500-1000元,调解不成功的每件补贴100元。
据了解,补贴案件分为一般调解案件、较大调解案件、重大疑难复杂调解案件三类。同时要求人民调解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通过修订完善《亳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县区司法局责任,要求司法所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经费正确使用。我市本次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旨在全面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调动广大调解员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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