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24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年会上表示,中国金融业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对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要做五点考虑。其中,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落实“非禁即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业务。
相互配合协调推进
易纲表示,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开放不断加快,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仍有很大的提升潜力。针对当前金融开放水平仍有待提高的局面,要做以下五点考虑。
一是坚持金融服务业开放、金融市场开放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相互配合,协调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要在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对中外资机构适用同等监管要求和标准,以更加透明、更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式同等对待内外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开放要进一步联通境内外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完善“沪港通”“深港通”。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地发挥汇率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中的“自动稳定器”作用。
二是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落实“非禁即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业务。
三是完善金融业开放的制度规则,实现制度性、系统性开放。加快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不断完善会计、税收等配套制度。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则,同类金融业务规则尽可能“合并同类项”。
四是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提高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和审批效率。加强政策制定的沟通协调,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做到规则简约透明。
五是完善金融监管。中外资机构开展金融业务都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扩大市场准入的同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使监管能力与开放程度相匹配。
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易纲强调,金融业开放本身并不是金融风险产生的根源,但开放过程可能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的复杂性,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与开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未来要适应不断提升的金融业开放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把握各领域出台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进一步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丰富政策工具箱,加强金融市场的实时监测,阻断跨市场、跨区域、跨境风险传染。三是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实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四是健全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机制。探索以存款保险为平台,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