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3日讯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8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华电源”)首发申请未获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闽华电源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铅酸蓄电池核心部件极板及成品铅酸蓄电池,公司本次IPO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4400万股,所募资金将投向200万千伏安时连铸连轧冲网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发审委会议对闽华电源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报告期内闽华电源关联方众多,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达几十家,另外还有30家关联方被注销,2家关联方处于吊销状态。请说明:(1)报告期内前述关联方与发行人在人员、资产、技术、业务、财务上是否完全独立;(2)报告期内前述关联方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等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是否存在为公司分担成本、费用或利益转移的情形。
2、闽华电源产品大量使用重金属铅,生产过程中存在铅污染的风险。请说明:(1)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量是否达标,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是否正常,有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处理量相匹配;(2)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是否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2017年将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涉铅车间外300米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3)是否存在任何涉及环保的投诉、举报、争议及潜在争议、行政处罚,与周边居民是否存在纠纷及解决情况:(4)2015年极板与电池的产量均高于2017年,但产生铅渣铅粉数量和含铅污泥数量均低于2017年,该等数据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报告期闽华电源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电池毛利率逐年上升且与同行业趋势不一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电池业务毛利率变化趋势的合理性,综合毛利率逐年提高、2017年综合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工艺改良从初始的决策、试验、实施到最终成熟后测试检验及量产等的过程;该项工艺改良具体技术突破点,是否独有技术,与相关知识产权是否存在对应的关系,改良前后蓄电池极板消耗对比;(3)工艺改良是否获得主要客户的认同,产品品质是否符合客户的相关要求;(4)2016年、2017年的单台备用电源电池极板耗用量高于2015年度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请闽华电源代表根据目前电池制造行业中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等新材料电池的发展趋势,说明公司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5、报告期各期末,闽华电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702.88万元、18,009.77万元、15,836.90万元。请说明:(1)报告期末存货余额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生产周期等情况说明存货结构是否合理;(2)铅价波动与存货余额的波动是否存在必要联系,原材料存货波动与销售规模变动的匹配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3)报告期存货盘点的情况,相关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