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欧盟外资审查趋严,是疫情期间临时“防抄底”还是常态化?
新冠病毒疫情如何影响着欧盟的营商环境?
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数位专家提醒要关注目前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外资审查方面的新动向。
值得注意的是,自新冠病毒疫情蔓延以来,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德国等国相继出台法律措施,宣布将保护特定领域企业不被外资收购。
各成员国的法律措施以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发布的《有关外商直接投资(FDI)和资本自由流动、保护欧盟战略性资产收购指南》(下称“指南”)为蓝本,在《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今年10月生效之前,该指南为欧盟各国提供保护战略资产和技术的行动纲领。
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在近期表示,健康、医疗研究和战略性基础设施需获特殊关注。她说:“我们需要知道是谁从国外投资这些公司,投资目的是什么。在公共卫生和经济危机期间,当我们变得更脆弱时,这一点尤为重要。”
她并指出,“与任何危机一样,当我们的工业和企业资产可能面临压力时,我们需要保护我们的安全和经济主权。根据欧洲和国家法律我们拥有处理这一局势的工具,我要敦促成员国充分利用这些工具。对外国直接投资,欧盟现在和将来都是开放的市场。但这种开放并不是无条件的。”
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杨成玉助理研究员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当前欧盟的措施是临时性的,是借鉴了欧债危机时的教训,在政策层面防止被外资抄底。
将医药和新兴技术纳入关键领域范畴
根据现有欧盟规则,欧盟成员国有权基于安全或公共秩序对来自非欧盟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进行审查。目前,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有14个成员国设置了FDI筛选机制。欧委会则在发布指南期间鼓励另13个国家尽快设置成熟的审查机制,同时根据欧盟法律和国际义务,考虑所有备选办法,以处理外国投资者收购或控制某一特定企业、基础设施或技术而给欧盟的安全或公共秩序带来风险的潜在案例。
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欧盟各国对外资审查趋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下调所有权标准和扩大关键领域范畴。欧盟各国将审批权限下限(即所有权标准)调至10%~25%不等,并将关键领域范畴扩展至医药和新兴技术等方面。
而欧盟在指南中也特地指出,发布指南的目的为“以确保在公共卫生危机和相应经济脆弱时期,在欧盟范围内采取强有力的做法对外国投资进行审查,保护欧盟企业和关键资产,特别是在对我们的安全和公共秩序至关重要的卫生、医学研究、生物技术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同时不损害欧盟对外国投资的普遍开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欧洲研究中心赖雪仪副教授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战略性产业包含的领域会一直变化,基本是涉及传统国家安全的领域,例如能源、基础设施等。
“近年来欧盟强调要保持其高新科技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把高新科技领域视为战略核心。在全球化及数字化下,信息通讯也被赋予战略意义。此次新冠疫情肆虐,欧洲很多国家发现自己完全依赖进口医疗物资,在全球供不应求时,靠进口就十分被动,又把医疗产业列为战略领域。”她说道。
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记安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将新兴技术纳入关键领域范畴,欧盟各国更多是着眼未来。
他认为,疫情使欧洲诸多企业估值变低,为潜在的买家带来机会。如果这时外资纷纷涌入,购入的企业又恰好属于欧盟的战略性产业,或者属于对未来经济复苏有决定性意义的产业,势必会对欧洲经济带来影响,进而引起各国政府的警觉。
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亮则认为,跨境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双赢。欧盟各国政府欢迎外资,因为这可以扩大投资、稳定就业、扩大欧盟之外特别是亚洲和中国市场。只要并购交易在合法的范畴之内,这单交易是否会成交、以怎样的价格成交,并非是政府首要关心的问题。
此外,徐亮提醒,在政府之外,企业管理层和工会的因素同样重要。如果并购会带来股权、管理架构的大规模变动,或者将施行大规模裁员,也可能会招致工会、员工甚至当地社区的反对,为交易带来不确定性。
以开放姿态捍卫全球合作至关重要
代表近1000家在欧中资企业的欧盟中国商会在最新一期简报中指出,作为全球重要一员,欧盟肩负特别的责任:在尊重多边主义和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基础上,欧盟将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WTO)、二十国集团(G20)和七国集团的伙伴们一起,形成全球应对方案。
该简报指出,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启贸易流动和供应路线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欧盟强调重视战略自主的重要性、加大严格的外国投资审查力度,以及公平的竞争环境。”
“我们担心,欧盟实现战略自主的措施可能会面临被政治化的风险,并延缓达成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目标以及在经济复苏路线图中实现‘史无前例的大规模投资’ 目标。”欧盟中国商会在简报中指出,鉴于前期预测2020年欧盟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相当于2009年的两倍多,那么对于欧洲政治家来说以加倍的决心和充足的准备,以开放的姿态捍卫全球合作是至关重要的。“在十年前早些时候的G20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同意避免对贸易和投资流动采取新增保护措施。作为世界舞台重要角色,这是欧盟在全球范围内急需倡导的立场。”该简报指出。
赖雪仪则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暂时没有见到欧盟公共秩序或竞争力在企业被外商收购或投资后,被具体损害的案例。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日前发布的 《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19/2020》(以下简称《报告》)则指出,欧盟过度规制问题日益突出,对中国企业在欧盟投资和经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欧盟营商环境目前存在的过度规制问题给中资企业在欧盟经营带来三大挑战,即欧盟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过度规制,导致中资企业面临更多、更高的壁垒;欧盟在市场拓展方面的过度规制,导致中国企业遭受不公待遇以及欧盟日常监管过度规制,导致中国企业合规成本大幅上升。
孟记安建议,如当下中资想在欧开展投资并购业务,可以先从零售、时尚等行业入手,尽量避开“关键领域”。
同时,也可以先从一些小公司、初创型公司开始。他建议,在法律合规之外,文化因素同样重要。在开展并购交易时,收购方最好可以与卖方公司、员工多多沟通。
徐亮还表示,在欧洲,目前西欧对外资监管收紧趋势明显,如果中资想赴欧投资的话,中东欧目前还不是特别敏感,或许是个不错的切入点。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