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台州市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15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法维拉韦”(原名“法匹拉韦”)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这是在疫情期间全国第一个批准上市的对新冠肺炎具有潜在疗效的药物,将对疫情防治发挥重要作用。
2月16日,该药物在海正药业(600267)正式投产。这是在疫情期间全国第一个批准上市的对新冠肺炎具有潜在疗效的药物。法匹拉韦是境外上市药物,属于广谱抗流感病毒药物。2016年,海正药业获得在中国的独家专利授权。
受此消息影响,今日(2月17日)海正药业开盘报17.17元,截止收盘,该股涨9.99%报17.17元,封上涨停板。市值超过165亿元。另外,该公司自春节后首个交易日(2月3日)以来曾数次以涨停收盘,截至目前,股价累计涨幅接近50%。
截止2019年9月30日,海正药业营业收入83.1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499亿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7541.9799%,基本每股收益1.3元。
法维拉韦获批用于流感
很多人会以为新冠肺炎有对症药物获批上市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个药批准的是流感适应症而不是新冠肺炎”16日,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钟武告诉科技日报:法匹拉韦目前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2月16日,浙江海正药业发布的《关于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和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显示:海正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法维拉韦片(又称:法匹拉韦片)的《药品注册批件》和《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公告称,法匹拉韦获得了《药品注册批件》(即获得上市批件),其适应症为:用于治疗成人新型或再次流行的流感(仅限于其它抗流感病毒药物治疗无效或效果不佳时使用)。药监局附条件批准法匹拉韦的生产,要求上市后继续完成尚未完成的药学方面和临床药理方面相关研究,完成后向国家药品审评机构及时报送研究结果。
同时,法匹拉韦还获得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经特别专家组评议审核,应急批准本品进行临床试验。适应症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相关公告明确显示,法匹拉韦的上市批件的适应症是流感,同时批准了该药物作为新冠肺炎的临床试验用药。
“法匹拉韦此前没有在我国上市,这是它作为抗流感药物在我国第一次获批。”钟武说。
那么两个批件有什么关系呢?有分析认为,法匹拉韦获批上市,可供临床专家小范围同情给药治疗新冠肺炎,如果临床试验表明法匹拉韦对新冠肺炎有效,将可更快惠及患者。
临床试验取得可喜成效
2月1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生物中心主任张新民称,科研公关组在多轮筛选的基础上,聚焦到磷酸氯喹、伦地西韦(瑞德西韦)、法匹拉韦等少数药物,先后开展了临床试验。目前部分药物已初步显示出良好的临床疗效。其中,法匹拉韦的临床试验入组患者达到70例(含对照组),初步显示了较明显的疗效和较低的不良反应。在治疗后第3到4天,用药组的病毒核酸转阴率显著高于对照组。
同时,在深圳开展的临床试验表明,经接受“法维拉韦”治疗的新冠肺炎患者已初步显示了较明显的疗效和较低的不良反应。深圳市第三医院2月14日对外宣布,由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市第三医院(南方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起的“法维拉韦”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试验取得可喜成效。从目前已入组情况看,法维拉韦安全有效,建议扩大规模在临床应用。
法维拉韦是一种新型广谱抗RNA病毒药物
“法维拉韦”是一种新型广谱抗RNA病毒药物,而新冠病毒属于RNA单链病毒。法维拉韦最早由日本富山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研发,并于1999年8月18日进行了最早的化合物专利申请。该药物于2014年3月在日本批准上市,用于甲型、乙型流感的抗病毒治疗。
由于其特定的作用机制,能有效抑制埃博拉病毒、黄热病(yellow fever)病毒、基孔肯雅病毒(chikungunya)、诺如病毒(norovirus)。最新的一项研究表明,在体外细胞系实验中,其对新冠病毒的EC50达到61.88μM。
2016年6月,海正药业与日本富山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签订了化合物专利独家授权协议。海正负责在中国的研发、制造、销售含法匹拉韦的抗流感病毒药物。
根据军事医学研究院此前的体外活性试验数据,法维拉韦能够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细胞病毒核酸载量,能够有效抑制病毒基因组的复制。在所有受试浓度下,法维拉韦均未改变细胞活力,即对细胞均无毒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