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蛙泵业:前后数据差距巨大,募资项目数据失真,主要供应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第50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届时将会审议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蛙泵业”或“公司”)的首发申请。
据了解,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统计数据,在泵行业深井泵品类中,公司“青蛙”牌深井泵2018-2020 年连续三年全国销量排名第一。除国内市场外,公司产品远销东南亚、欧洲、非洲、南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了Franklin、Hydro 等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并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如此优异的成绩,本以为此次上市自然是手到擒来,然而,分析其公开数据发现,其募资项目数据失真,存在着招股书前后数据不一致、与政府公开数据不一致、与官网披露数据不一致等诸多问题,同时,其第一大供应商注册资本仅仅只有8万,且存在着非法占有土地的情况,如此种种,此次上市怕是会一波三折。
募资项目数据失真
(一)前后数据差距巨大
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此次上市,青蛙泵业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年产150万台水泵智能化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均为青蛙泵业据招股书,生产研发项目总投资70,122.82万元,包括智能化工厂子项目和研发中心子项目。
其中智能化工厂子项目总投资62,299.13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7,268.96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21,304.06万元、智能化立体仓储物流系统费用5,785.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6.10万元、预备费2,752.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491.99万元。智能化工厂子项目分为智能化工厂子项目和研发中心子项目。
然而,在其公开的信息中,其称研发中心子项目预备费为205.84万元,但是在表格中却显示为1471.82万元,数字大小不一样,甚至小数点后的数字也不一样,着实很难让人相信其是出自上市公司之手,如此巨大的错误,恐怕都不是不小心输错了,毕竟再怎么输入错误,也不能一位数字都对应不上吧!
此外,在早先的报告中,青蛙泵业官网被爆出信息:为解决公司目前产能严重不足现状,提高智能化生产水平,以及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投资65,127.81万元,购得位于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一零四国道东侧地块的土地,并购置自动铣钻攻生产线、自动嵌线生产线等先进设备,拟进行年产150万台水泵智能化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已对该项目进行备案。被发现上述投资金额与招股书及备案金额也不一致。然而,截至发稿日,该官网信息也已经不复存在被删除,不是不打自招么?
(二)与政府公开数据不一致
此外,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其披露此次募集资金中智能化工厂子项目需要环保设备投入,投入金额为92.28万元。
然而,根据黄岩区人民政府2021年1月2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中,该募投项目环保投资为170万元,与招股书披露不符。而且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于2021年12月3日,被黄岩区水利局受理,未作出相关批复。
如此,在政府公信力背书和企业公示信息之间,投资人应该相信哪个?上述信息差异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
主要供应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
据招股书,青蛙泵业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漆包线、定转子、不锈钢件、塑料件、电缆线、铸铁件、铜配件、轴承等。2018年和2019年,青蛙泵业对天台县宏鑫塑料厂(下称“宏鑫塑料厂”)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606.23万元、1,916.50万元;2020年对宏鑫塑料厂和浙江宝球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下称“宝球精密”)的合并采购金额为2,058.02万元,2021年1-6月对宝球精密的采购金额为1,395.39万元。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已经披露了,天台县宏鑫塑料厂和浙江宝球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为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所以合并计算。
然而在公开资料中显示,宏鑫塑料厂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许宝钱,注册资本仅仅为8万!
虽然不知道青蛙泵业的供应商准入资质是如何判断的,但是,让一个仅仅只有8万注册额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大供应商是否有点太儿戏了,和一个8万注册资本的公司每年发生数千万的交易额,谁给与的勇气,怎么判断出的供应商的稳定和可靠,如果除了问题,如何处理?
也许是认识到了这样的问题,2019年宏鑫塑料厂的投资人许宝钱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宝球精密模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但是令人疑惑的地方来了,该公司缴纳社保人数为0人!就是说这是一个空壳公司!
这样的人数,意味着其实质业务依旧没有展开,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如何将2021年的第一大供应商写为浙江宝球精密模塑有限公司的?
而在另一边,在2018年和2019年,宏鑫塑料厂除工伤保险外的其他保险的缴纳人数仅有1人,2020年未披露社保缴纳人数。
这种情况下,实在不知道其勇气何来?是否应该更加详细的披露交易细节呢?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1月,天台县国土资源局曾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责令宏鑫塑料厂退还非法占用4,036平方米土地,并没收其建造的一层厂房(建筑面积2,786平方米)及1,250平方米水泥地面。该申请被准予强制执行,由天台县街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据了解,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统计数据,在泵行业深井泵品类中,公司“青蛙”牌深井泵2018-2020 年连续三年全国销量排名第一。除国内市场外,公司产品远销东南亚、欧洲、非洲、南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了Franklin、Hydro 等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并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如此优异的成绩,本以为此次上市自然是手到擒来,然而,分析其公开数据发现,其募资项目数据失真,存在着招股书前后数据不一致、与政府公开数据不一致、与官网披露数据不一致等诸多问题,同时,其第一大供应商注册资本仅仅只有8万,且存在着非法占有土地的情况,如此种种,此次上市怕是会一波三折。
募资项目数据失真
(一)前后数据差距巨大
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此次上市,青蛙泵业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年产150万台水泵智能化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均为青蛙泵业据招股书,生产研发项目总投资70,122.82万元,包括智能化工厂子项目和研发中心子项目。
其中智能化工厂子项目总投资62,299.13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7,268.96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21,304.06万元、智能化立体仓储物流系统费用5,785.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6.10万元、预备费2,752.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491.99万元。智能化工厂子项目分为智能化工厂子项目和研发中心子项目。
然而,在其公开的信息中,其称研发中心子项目预备费为205.84万元,但是在表格中却显示为1471.82万元,数字大小不一样,甚至小数点后的数字也不一样,着实很难让人相信其是出自上市公司之手,如此巨大的错误,恐怕都不是不小心输错了,毕竟再怎么输入错误,也不能一位数字都对应不上吧!
此外,在早先的报告中,青蛙泵业官网被爆出信息:为解决公司目前产能严重不足现状,提高智能化生产水平,以及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投资65,127.81万元,购得位于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一零四国道东侧地块的土地,并购置自动铣钻攻生产线、自动嵌线生产线等先进设备,拟进行年产150万台水泵智能化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已对该项目进行备案。被发现上述投资金额与招股书及备案金额也不一致。然而,截至发稿日,该官网信息也已经不复存在被删除,不是不打自招么?
(二)与政府公开数据不一致
此外,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其披露此次募集资金中智能化工厂子项目需要环保设备投入,投入金额为92.28万元。
然而,根据黄岩区人民政府2021年1月2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中,该募投项目环保投资为170万元,与招股书披露不符。而且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于2021年12月3日,被黄岩区水利局受理,未作出相关批复。
如此,在政府公信力背书和企业公示信息之间,投资人应该相信哪个?上述信息差异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
主要供应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
据招股书,青蛙泵业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漆包线、定转子、不锈钢件、塑料件、电缆线、铸铁件、铜配件、轴承等。2018年和2019年,青蛙泵业对天台县宏鑫塑料厂(下称“宏鑫塑料厂”)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606.23万元、1,916.50万元;2020年对宏鑫塑料厂和浙江宝球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下称“宝球精密”)的合并采购金额为2,058.02万元,2021年1-6月对宝球精密的采购金额为1,395.39万元。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已经披露了,天台县宏鑫塑料厂和浙江宝球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为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所以合并计算。
然而在公开资料中显示,宏鑫塑料厂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许宝钱,注册资本仅仅为8万!
虽然不知道青蛙泵业的供应商准入资质是如何判断的,但是,让一个仅仅只有8万注册额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大供应商是否有点太儿戏了,和一个8万注册资本的公司每年发生数千万的交易额,谁给与的勇气,怎么判断出的供应商的稳定和可靠,如果除了问题,如何处理?
也许是认识到了这样的问题,2019年宏鑫塑料厂的投资人许宝钱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宝球精密模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但是令人疑惑的地方来了,该公司缴纳社保人数为0人!就是说这是一个空壳公司!
这样的人数,意味着其实质业务依旧没有展开,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如何将2021年的第一大供应商写为浙江宝球精密模塑有限公司的?
而在另一边,在2018年和2019年,宏鑫塑料厂除工伤保险外的其他保险的缴纳人数仅有1人,2020年未披露社保缴纳人数。
这种情况下,实在不知道其勇气何来?是否应该更加详细的披露交易细节呢?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1月,天台县国土资源局曾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责令宏鑫塑料厂退还非法占用4,036平方米土地,并没收其建造的一层厂房(建筑面积2,786平方米)及1,250平方米水泥地面。该申请被准予强制执行,由天台县街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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