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主动暂缓IPO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锐明股份”)再次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4月9日,其在证监会网站更新预先披露,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6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约8.8亿元。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间接持有锐明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谭文鋕,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000021.SZ)董事长。而深科技是由特大型央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
除谭文鋕持有拟上市企业锐明股份超过5%股权的合规性引质疑外,在毛利率方面,2016年至2018年,锐明股份的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5.76%、40.66%、42.09%。2017年锐明股份综合毛利率下滑,且营业收入仅增长44.84%,其营业利润却大幅增长了104.95%。
针对毛利率异常以及谭文鋕持有公司超过5%股权的合规性等问题,长江商报记者致电致函锐明股份方面,工作人员回复称,相关负责人正在出差,会转达采访诉求。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答复。
毛利率变化与收入、利润趋势不符
锐明股份主要从事以视频为核心的商用车监控信息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财务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锐明股份营业收入为5.88亿元、8.52亿元、11.8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0.69亿元、1.16亿元、1.52亿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67亿元、2.04亿元、3.36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8.40%、24.00%、28.45%。“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季节性特征,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一般高于上半年,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锐明股份在招股书表示。
同时,锐明股份2016年和2107年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低水平,亦明显低于行业均值。
数据显示,2016年和2017年,锐明科技流动比率分别为1.56倍、1.9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22倍、1.33倍。同期,海康威视流动比率分别为3.01倍、2.6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70倍、2.31倍;大华股份流动比率分别为1.93倍、1.7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60倍、1.49倍。
对此,锐明股份解释,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低于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规模和经营规模持续增长,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利用融资渠道,举借一定规模债务,并有效利用供应商的信用账期,导致公司流动负债规模相对较大所致。
同时,根据招股书,2016年至2018年,锐明股份的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5.76%、40.66%、42.09%。其中,2017年在公司毛利率大幅下滑,且营业收入仅增长44.84%的大背景下,公司营业利润却大幅增长了104.95%。
央企董事长或涉嫌违规持股
招股书显示,间接持有锐明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谭文鋕为深科技董事长。而根据深科技2018年三季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子集团,持股比例44.51%。
同时,深科技在三季报中披露,2018年3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集团与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有限”)签署股份划转协议。
股份划转后,中国电子有限将直接持有深科技44.51%股权,成为控股股东;中国电子集团通过“中国电子有限”间接持有深科技相应权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深科技最终控制人仍为国资委。目前该事项仍在办理中。
这意味着,目前深科技仍为央企,或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同时,根据深科技2017年年报,谭文鋕现年71岁,英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之一,现任深科技董事长、博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谭文鋕于1985年起任深科技总裁,自2008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至今。
谭文鋕持有拟上市企业锐明股份超过5%的股权,是否有违相关规定?“是否违规,要看违什么规。首先,如果他是政府管理的干部,那么要看他是否存在违反相关公务员人事与财产制度的规定。其次,如果拟上市公司与深科技存在关联交易,那么要看他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发行的规定。如果单纯是央企上市公司董事长,持有一个拟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份,并不能判断是否违规。”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记者表示。
2009年7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印发。《规定》第五条提出,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根据锐明股份最新股权结构推测,在不存在代持情况下,谭文鋕间接持有公司5%的股份更可能来自嘉通投资。如果锐明股份与深科技属于同类企业,那谭文鋕的股东资格将存在问题。